第1个回答 2020-01-09
你说的这个司法解释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法相关条文的解释,它是属于民事诉讼法的一种,法定延伸,如果说民事诉讼法关于某一条有异议,那么需要这个司法解释来进行解释,他是对民事诉讼法的一种补充和完善,她和民事诉讼法在法律上,没有可比性,但是他在法院审判的时候可以直接拿来用,民事诉讼法是属于一种专门的法律,是一种程序法,而司法解释,它仅仅是一个司法解释,他对法院有用,法院是判决部门,是审判部门,需要依据最高明法院的这个司法解释做出合理的判决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22-06-1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属于司法解释,由最高人民法院制定,既可以解决民诉法实践中的具体问题,也有利于统一全国人民法院民诉法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是法律,系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即全国人大制定的基本法律,效力仅次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司法解释并非民诉法的上位法,其效率低于法律,如发生冲突,应以法律为准。
第3个回答 2020-01-09
从法律效力顺位上来看司法解释要低于基本法律,说的是二者发生冲突时,以基本法律为准。但没有冲突时,司法解释相当于法律的实施说明细则,法律条文有很多比较概括简略,虽然可以读懂,但在实务操作中又不易具体的操作和把握,为此才会在基本法出台后再进一步去出台相应的司法解释,以便于司法实务中大家能更好的对法律进行解读和运用,它并不是民事诉讼法的上位法,只是对法律条款的进一步详细解释而且是官方解释。
第4个回答 2020-01-09
最高法院只是对民事诉讼法的适用性做出细化的解释,并不存在谁高于谁的问题,民事诉讼法是由最高法院制定的,但同时最高法院在执行相关裁决的案件时也要遵循民事诉讼法的标准条例,可以理解为它是民事诉讼法的补充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