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一村民和我家更换土地,有《土地交换协议》为证,但是村委干部不给我家土地确权怎么处理?

事情是这样:甲方为了建洗衣工厂排水池,同乙方(我)换地(村西园地),有《土地交换协议》为证,协议中甲方写明了同意乙方土地确权。现在甲方厂子关了,就反悔了,但当时他建工厂已经把乙方地挖了大概占地面积0.3亩,深达六七米用砖砌的大坑,加上拍污水,原乙方土地收到很大破坏。现在村干部包庇甲方不把原说定的甲方土地给乙方(我)确权,请问针对村委腐败有什么好的处理办法?ps:协议中中间人为村支书,和镇上支书是亲家,也和甲方是一伙的。请大家告诉我维权的办法,包括合理的投诉渠道或者媒体曝光渠道。下图:1.当时甲乙方签订的协议;2.镇上的调解书;3.村干部的推脱证明

自己互换的土地,村委不给确权,双方到镇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申请合同鉴证。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第二章 流转当事人
  第六条 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承包土地是否流转、流转的对象和方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依法流转其承包土地。
第二十四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当事人可以向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申请合同鉴证。
  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不得强迫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当事人接受鉴证。
 第十七条 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方之间自愿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互换,双方对互换土地原享有的承包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也相应互换,当事人可以要求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八条 承包方采取转让方式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经发包方同意后,当事人可以要求及时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注销或重发手续。
第二十九条 采取互换、转让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当事人申请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登记的,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或农村经营管理)主管部门应当予以受理,并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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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11-12
你好,你可以去当地信访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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