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下……我离婚两年了!两个孩子!协议说我可以不给扶养费!现在

请问一下……我离婚两年了!两个孩子!协议说我可以不给扶养费!现在前夫把我告了!又要让我给扶养费……我想问问!我如果让法院判……在这两年里!我可以不给扶养费?~就算给我又要给多钱呢?

孩子如果归您前夫抚养,您有义务向他支付抚养费,金额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抚养费从离婚后的第二个月起计算,直到孩子年满十八周岁为止。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四十八条 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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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12-19
抚养未成年的子女是为人父母法定的义务。对方的主张是合法的。对于孩子的抚养费主要取决于,当地的生活水平,或支付一方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如果是两个孩子,一般不应超过百分之五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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