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协议,改变法定赡养人去公证行吗?
追答赡养义务是无法改变的。它不是一种权利。你可以签协议说不继承遗产,因为这是权利,是可以放弃的。但是你不能提出不去尽义务。
所以,签订协议的话,协议无效,公证行也不会受理。就算公证行受理,也是公证行自己违法。
觉得清楚请采纳。
不是不尽义务,只是签协议说赡养父母的主要责任不在我身上,去公证会给公证吗?
现在女方说,要去公证,签协议,让我找直系亲属赡养老人,主要责任不在我身上,再去公证,这样行吗?
追答 再重申一下,赡养老人是一种法定的义务,所谓义务就是必须去履行的,是甩不掉的。
就算你签订了这样的协议,协议也是无效的。就算拿去做公正,公正行也不会接受的,就算公证行真的接受了,给你做了公正,那也是公证行本身违法,这份协议还是无效的。
明白了么,你这种情况,不会得到法律的保护。只能是你们当事人自己协商,自觉履行。有一方反悔,最后采取了法律手段,败诉的都是你。
没有
追答那你还要赡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