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上门女婿,父母的法定赡养人就不是我了吗

如题所述

法律上没有“上门女婿”的概念,换句话说,做什么女婿都不影响自己跟亲人的法律关系追问

签订协议,改变法定赡养人去公证行吗?

追答

赡养义务是无法改变的。它不是一种权利。你可以签协议说不继承遗产,因为这是权利,是可以放弃的。但是你不能提出不去尽义务。

所以,签订协议的话,协议无效,公证行也不会受理。就算公证行受理,也是公证行自己违法。

觉得清楚请采纳。

追问

不是不尽义务,只是签协议说赡养父母的主要责任不在我身上,去公证会给公证吗?

现在女方说,要去公证,签协议,让我找直系亲属赡养老人,主要责任不在我身上,再去公证,这样行吗?

追答

  再重申一下,赡养老人是一种法定的义务,所谓义务就是必须去履行的,是甩不掉的。
  就算你签订了这样的协议,协议也是无效的。就算拿去做公正,公正行也不会接受的,就算公证行真的接受了,给你做了公正,那也是公证行本身违法,这份协议还是无效的。
  明白了么,你这种情况,不会得到法律的保护。只能是你们当事人自己协商,自觉履行。有一方反悔,最后采取了法律手段,败诉的都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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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1-09
你没有兄弟留家里,你不养谁养,要是家里有兄弟,你上门了可以,没有了就该你养,我老公也是给我家上门,但是他有弟弟留家里,大事比如丧葬,有时候生病了,我们还不是自己要管,我婆婆就那么万恶,要是没她小儿子以后我还是会管她,你还是他们的亲儿,难道你不怕你以后你的娃娃也不想养你,还到处去问,杂个才能不养你,谁把你从一尺三寸长养成人的。不说养,你该不该换,家里都没其他儿子了,你要饿死她们吗?
第2个回答  2016-01-22
你还有其他兄弟吗?追问

没有

追答

那你还要赡养

第3个回答  2016-01-22
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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