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的宅基地,结婚后迁移户口后修房子算共有财产吗?

如题所述

  男方的宅基地,结婚迁移户口后修房子,不算共同财产。原来的房子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修过的房子,只要男方没有明说是夫妻共同财产,仍然是男方的个人财产。女方出的钱将来可以让男方偿还。
  《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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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8-30
只要女方嫁入男方,就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婚后所建房屋应当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5-08-28
第3个回答  2015-08-29
只算房子不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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