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判决与人民法院的判决有什么不同点

人民法院可以驳回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判决吗?

1、性质不同,仲裁委员会和法院的区别法院是国家的司法机关, 仲裁委员会是民间裁决机构。

2、受案范围不同。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在我国是不能申请仲裁的,而法院却可以受理上述案件。

3、管理机构不同,仲裁委的监督机构是中国仲裁协会,其仲裁员大多是律师和政府机构人员兼职从事。而法院是国家的司法审判机关。

4、程序不同,仲裁是一裁终局的,法院诉讼是两审终审。

5、收费不同,仲裁费高,而且不能缓交、免交、减交。

6、仲裁排除法院管辖,即如果选择了仲裁,就不能到法院诉讼了。

如果债务纠纷 可以到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有法律效力,如果当事人无力偿还的话, 仲裁委员会没有冻结房产和强制执行的权利,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7、仲裁委员会管辖的原则是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纠纷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者纠纷发生后,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提交仲裁,否则,只能向法院起诉。双方当事人约定仲裁的,法院就不受理了。

8、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案件,无权采取保全措施和执行措施,这两项措施仍由法院办理。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九条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二十一条 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下列案件:

(一)法律规定由其管辖的第一审案件;

(二)下级人民法院报请审理的第一审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第一审案件;

(四)对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抗诉案件;

(五)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再审案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仲裁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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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3-13
根据楼主所述,现做如下回答:
楼主“驳回”这个词用在这里不对。一般是用在当原告的诉讼主张不合理或者证据不足时才使用,或者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基层人民法院判决合理合法,就会依法“驳回”上诉人的请求。应该这么用。而不是“人民法院可以驳回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判决”。
不服仲裁委员会仲裁,经人民法院判决,也不会用“驳回”这个词的。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2-16
对于仲裁委作出的仲裁裁决,被申请人(被执行人)可以向仲裁委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向执行的中级法院申请不予执行。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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