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住医院治疗时责任方没有进行任何方式的陪侍,但缴纳了所有的医疗费用,老婆和父母亲陪侍我了我一整月,我和我老婆、父亲都有正式工作,单位也都开了收入证明,我母亲已退休。
我出了院后在家静养了将近2个月了,还是老婆和父母亲在家陪侍我,请问他们可以争取到务工费或者陪护费吗?
由于当时是头部发生了碰撞,住院时诊断额骨骨裂,脑出血,有水肿,进行的保守治疗,没有做手术,现在个人感觉有些头晕,暂时没有其他不适,但脑袋上的问题谁也说不准,所以为了避免以后的风险,请问我可以争取到后续治疗的费用吗?
住院一个月责任方没有负担过我们家人一天的伙食费,我可以争取到多少伙食补助费?标准是什么?
营养费呢?怎么争取?什么标准?
虽然在责任方在事发后治疗缴费过程中还算配合,但这个事情弄得我们全家都不得安宁、担惊受怕的,家人和我心里都不痛快,所以我要求对方赔偿我精神损失费,请问标准是什么?
还可以有些什么赔偿请求,请指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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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出车祸对方全责,已住院治疗4个月,对方保险让先出院再提交资料进行...
确定赔偿履行方式及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