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前发成交通事故,对方全责,现在出院待复查,准备协商处理,请问我可以提什么合理要求和赔偿

我在住医院治疗时责任方没有进行任何方式的陪侍,但缴纳了所有的医疗费用,老婆和父母亲陪侍我了我一整月,我和我老婆、父亲都有正式工作,单位也都开了收入证明,我母亲已退休。
我出了院后在家静养了将近2个月了,还是老婆和父母亲在家陪侍我,请问他们可以争取到务工费或者陪护费吗?
由于当时是头部发生了碰撞,住院时诊断额骨骨裂,脑出血,有水肿,进行的保守治疗,没有做手术,现在个人感觉有些头晕,暂时没有其他不适,但脑袋上的问题谁也说不准,所以为了避免以后的风险,请问我可以争取到后续治疗的费用吗?
住院一个月责任方没有负担过我们家人一天的伙食费,我可以争取到多少伙食补助费?标准是什么?
营养费呢?怎么争取?什么标准?
虽然在责任方在事发后治疗缴费过程中还算配合,但这个事情弄得我们全家都不得安宁、担惊受怕的,家人和我心里都不痛快,所以我要求对方赔偿我精神损失费,请问标准是什么?
还可以有些什么赔偿请求,请指教,谢谢!
回答越详细越好,复制勿扰!

您的情况不建议走协商处理的程序,最后走司法途径向法院起诉来主张您的权益!因为双方协商过程必定是要做出一定的让步的,您所主张的误工费,营养费,伙食补助费,精神损害赔偿费等等对方很有可能是不买账的!而且一般协商处理,对方是不愿意再承担后续费用的。
至于你说的标准问题,全国各地是不同的,需要按照各个省的具体标准来计算,而且如果你个人去协商的话,不容易吃准,容易吃亏,我还是建议你聘请个律师解决,如果律师专业能帮你赔偿更多的款项。
协商结案的好处是:快,一次性了结。弊端是:钱少,无精神损害抚慰金,无被抚养人生活费,另外,协商如伤残有遗留问题,则没法再解决。如果你的伤很轻,且小孩也满18岁,没有老人要负担,经济条件还过得去,协商不失为一项好的选择。因为对你而言,少几万多几万,意义不大。
如果你的伤很重,上有老,下有小,我认为通过诉讼比较有保障,原因:一,很多赔偿款项是由保险公司支付的,不必担心拿不到钱;二,万一留下后遗症,将来还可以继续找他;三,一般通过诉讼所获得的赔偿额比协商所获得的赔偿额高得多。
在协商问题上,我还需要提醒你的是:签字时你一定要拿到钱,否则,不要乱签字。我看到太多签字了只拿很少钱的情况。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2-03-13
最好成绩是带资料到当地律师事务所找个律师帮你详细的计算一下。这样更有针对性。根据现有的规定,可以计算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各项费用。
希望可以帮到你。
第2个回答  2012-03-13
误工费,后期治疗费,营养费这些都可以要求赔偿的,在具体诉讼中,法官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自由裁量,具体赔多少要看你的伤害程度,没有明确标准。你可以申请仲裁或者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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