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5年《联合国宪章》对于威胁和平、破坏和平及侵略行为的制裁问题,在第7章中作了明确的规定:安全理事会应首先“断定任何和平之威胁、和平之破坏、或侵略行为之是否存在”(第39条),并提出临时办法,要求会员国“遵行”(第40条)。它得“决定”采取武力以外的办法,如经济关系、铁道、海运、航空、邮电、无线电及其他交通工具的局部或全部停止,以及外交关系的断绝,以实施其决议,并得促请会员国执行此项办法(第41条)。安理会如认为上述办法还不够时,得根据第42条规定,采取必要的空海陆军行为,包括会员国的空海陆军的示威、封锁及其他军事举动,以维持或恢复国际和平与安全。
遇此情况,会员国应依特别协定供给必要的军队、协助及便利,包括过境权。安理会关于国际部队之使用及统率问题由军事参谋团予以协助,军事参谋团由各常任理事国的参谋总长或其代表组成。根据第25条,安理会的决议对会员国有拘束力,会员国同意接受并履行安理会的决议。 对于安理会在宪章第7章下有关执行行动的决议,常任理事国,即令是事端当事国,也可以行使否决权。
联合国大会具有广泛职权,它可以讨论宪章范围内任何问题,并向会员国或安理会,或兼向两者,提出建议(第10条),这当然包括关于制裁侵略的建议。宪章第12条规定,联大的权力限于建议,无拘束力,而且对于安理全正在受理的问题,非经安理会请求,联大不得提出任何建议。1950年,在美国侵略朝鲜期间,美国利用它在联大中控制的多数,于11月3日强行通过所谓“联合一致、共策和平”的决议,不顾宪章第12条的规定及第24条关于安理会对维持国际和平及安全负有“主要责任”的规定,授予联大使用武装力量“维持或恢复国际和平与安全”的权力。 决议还规定经安理会任何7个理事国的要求,而不是包括所有常任理事国在内的7个理事国的要求,应召开联大特别会议以决定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的措施。联大并得设立和平观察委员会、集体办法委员会,并利用联大的临时委员会(Interim Committee)在联大闭会期间处理国际和平与安全问题。这些规定当时都是违反宪章,使联大篡夺安理会职权的非法规定。但国际情况在改变,70年代以来,有不少国家提出加强联合国、扩大联大在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方面的职能的主张,这个问题正在探索和讨论中。
联合国自1945年建立以来,在其制裁破坏国际和平与安全及侵略行为方面的实际表现是:1950年,对美国侵略朝鲜不但没有加以制裁,反而允许其假借联合国名义,为其侵略行为披上合法外衣。以后其他重大的侵略行为,如1978年越南侵略柬埔寨和占据老挝,1979年苏联侵略阿富汗,以及以色列多次侵略阿拉伯国家,南非多次侵略非洲邻国,虽然在联合国大会上受到了一定的道义上的谴责,但都没有受到联合国的坚决和有效的制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内容
法律分析:相关的法律是中国为了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尊严和核心利益,反对西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而制定的一部专门的反外国制裁法,为中国依法反制外国歧视性措施提供有力的法治支撑和保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坚持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
国际制裁《联合国宪章》的相关规定
联合国大会虽然权力广泛,可在宪章范围内提出建议(第10条),但关于制裁的建议仅限于建议性质,且需安理会请求(第12条)。1950年,美国在朝鲜战争期间,无视宪章规定,强行通过决议,赋予联合国大会使用武力的权利,这明显超越了其权限。决议的执行条件也违反了宪章,允许以少于常任理事国的多数决定国际...
反外国制裁法规定中国维护以什么为核心的国际体系
以国际秩序和国际体系为核心。坚定维护以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为核心的国际秩序和国际体系,推进国际关系民主化,支持联合国发挥积极作用,支持扩大发展中国家在国际事务中的代表性和发言权。只有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维护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维护以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为基础的国际关系基本...
反外国制裁法具体内容
第五条 除根据本法第四条规定列入反制清单的个人、组织以外,国务院有关部门还可以决定对下列个人、组织采取反制措施:(一)列入反制清单个人的配偶和直系亲属;(二)列入反制清单组织的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三)由列入反制清单个人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组织;(四)由列入反制清单个人和组织实际控...
国际制裁的相关规定
对于安理会在宪章第7章下有关执行行动的决议,常任理事国,即令是事端当事国,也可以行使否决权。联合国大会具有广泛职权,它可以讨论宪章范围内任何问题,并向会员国或安理会,或兼向两者,提出建议(第10条),这当然包括关于制裁侵略的建议。宪章第12条规定,联大的权力限于建议,无拘束力,而且对于...
制裁(国际制裁相关知识汇总及有关警示)介绍_制裁(国际制裁相关知识汇 ...
本文将详细介绍国际制裁的相关知识,包括其定义、方式以及实施主体和对象。国际制裁是国际组织或国家为达到外交目的对违规国家采取的强制性手段,主要分为外交制裁、经济制裁和军事制裁三种。外交制裁如召回大使、断交等,经济制裁如资产冻结、贸易限制,而军事制裁涉及武力手段。国际制裁根据实施主体可分为单独...
国际制裁基本分类
《国际联盟盟约》规定,如成员国违反盟约发动战争,其他成员国将采取集体行动,如断交、经济制裁、禁止交往,甚至考虑军事干预。然而,历史上的实例表明,集体制裁在实际执行中并不顺利,如日本在“九一八”侵华战争中拒绝接受国联调查和制裁,以及意大利在阿比西尼亚事件中逃脱制裁,显示了这些机制在面对侵略行为...
国家之间的制裁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对某个国家进行经济制裁是指一国或数国对破坏国际义务、条约和协定的国家在经济上采取的惩罚性措施。常常被经济实力强大的国家利用作为打击、削弱其他国家政治、经济和军事实力的手段。 经济制裁最初是战争的一种辅助性手段,其目的是通过削弱敌对国家的经济实力,进而削弱敌国的作战能力。法律依据...
制裁属于国家强制行为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反对任何国家以任何借口、任何方式干涉中国内政。外国国家违反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以各种借口或者依据其本国法律对我国进行遏制、打压,对我国公民、组织采取歧视性限制措施,干涉我国内政的,我国有权采取相应...
国际上的制裁会采取哪些措施
根据相关公开信息查询到,国际制裁是针对某一国所采取的强制行动,基本有两种形式:一是个别国家或国家集体实施的强制性措施;二是国际组织(首先是联合国)组织实施的强制性措施。主要为禁运(武器、粮食、技术设备及其他物品),中断外交关系和人员往来,减少或中止贷款、贸易及援助等非武装性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