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权行动是指原告请求法院确认原告与被告之间是否存在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给付诉讼是指原告请求法院命令被告履行一定民事义务的诉讼。
这两者是相关的:
1、法院对确认的诉讼作出的判决,对将来可能发生的支付诉讼具有一定的预判效力。
2、确认行为可以转化为支付行为。根据《人民诉讼法》的规定,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应具有支付内容,并且执行对象和被执行人明确。
3、所谓支付内容,是指确定一方向另一方交付一定数额的财产或完成一定行为的法律文件,如支付货款、继续履行合同等。
扩展资料:
动作特性确认:
1、为其目的,它只请求法院确认积极的还是消极的不确定的民事法律关系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并且不需要法院确定支付行为的判断,并确认行动不会导致最终执行的问题。
2、请求确认的争议民事法律关系,可以是原告实际受到损害的民事法律关系,也可以是原告没有实际受到损害的民事法律关系。
利益的诉讼特征:
1、就其目的而言,它是要求法院命令被告履行某些民事义务。无论当事人之间的纠纷是在现实中,还是在法律上,抑或只是在权利的实现上,原告希望通过支付诉讼实现的最终目的都是实现支付权。
2、付款行为可以是对有到期日的付款争议的索赔,也可以是对将来可能执行但尚未到期的付款争议的索赔。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确认之诉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给付之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