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签过但没给员工,工作5年未缴纳保险。今变相苛扣工资有意图迫使自动离职,特求双倍补偿的法律原文。还有就是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补交保险什么的。法律原文怎么说的。另外没有合同在手,工资拿现金,有制服没号牌,没考勤表,要求对方出示证据的法律原文。谢谢关于社会保险,曾在2009年公司要求写了张“本人自愿不交保险”的字条,对要求补交保险这块有没有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