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时还没有办下房产证的二手房如何买卖?

我家房子买了三年了,还没办下房产证来,现在我家看上了同一小区前面楼的小高层,想再买一套小户型房子公婆住,但是他们同我们家一样房产证还没办理下来,但是我们觉得价钱位置户型都很合适,而且急住,在房产证办理下来之前该如何买卖才合适呢?(已经问过开发商,手续都已提交,房产证也快下来了,没法改合同了,只能等房产证下来过户了,但是我们怕等房产证下来以后房子就没有了。)

一、建议不要购买无房产证的二手房。
二、买无证二手房将面临的风险:
1)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之风险  
卖房人欲出售尚未取得两证的房屋,首当其冲的法律障碍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根据该条规定,卖房人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  
2)房屋的交付时间、权属变更登记时间不确定  
现实中无两证的二手房更多的是期房,也就是正在建造的商品房,因此二手房能否按约交付并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直接取决于开发商能否按约交付并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而商品房的建设期限较长,能够如期完工并交付取决于诸多主客观条件,不确定性因素较多,难以控制。
3)房屋质量难以保证  
现实中无两证的二手房更多的是期房,在建成之前房屋质量如何根本无从判断,这必然为二手房的交付留下了质量隐患。
4)“一房二卖”不可不防  
无两证的二手房买卖无法办理预告登记,这就为卖房人“一房二卖”留下漏洞可钻,一旦房价高涨,违约成本过低,卖房人极有可能将房屋出售给他人。  
三、二手房交易十大注意事项:
1、房屋产权是否明晰
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受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
2、土地情况是否清晰
二手房中买受人应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质,看是划拨还是出让,划拨的土地一般是无偿使用,政府可无偿收回,出让是房主已缴纳了土地出让金,买受人对房屋享有较完整的权利;还应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个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来年,对于买受人来说是否还应该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权为70年商品房的价格来衡量时,就有点不划算。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有些二手房在转让时,存在物上负担,即还被别人租赁。如果买受人只看房产证,只注重过户手续,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赁时,买受人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的或使用的房产。因为我国包括大部分国家均认可"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这一点在实际中被很多买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视,也被许多出卖人利用从而引起较多纠纷。
4、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所以最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
5、福利房屋是否合法
房改房、安居工程、经济适用房本身是一种福利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在转让时有一定限制,而且这些房屋在土地性质、房屋所有权范围上有一定的国家规定,买受人购买时要避免买卖合同与国家法律冲突。
6、物管费用是否拖欠
有些房主在转让房屋时,其物业管理费,电费以及三气(天然气、暖气、煤气)费用长期拖欠,且已欠下数目不小的费用,买受人不知情购买了此房屋,所有费用买受人有可能要全部承担。
7、市政规划是否影响
有些房主出售二手房可能是已了解该房屋在5到10年左右要面临拆迁,或者房屋附近要建高层住宅,可能影响采光、价格等市政规划情况,才急于出售,作为买受人在购买时应全面了解详细情况。
8、单位房屋是否侵权
一般单位的房屋有成本价的职工住房,还有标准价的职工住房,二者土地性质均为划拨,转让时应缴纳土地使用费。再者,对于标准价的住房一般单位享有部分产权,职工在转让时,单位享有优先购买权。买受人如果没有注意这些可能会和房主一起侵犯单位的合法权益。
9、中介公司是否违规
有些中介公司违规提供中介服务,如在二手房贷款时,为买受人提供零首付的服务,即买受人所支付的全部购房款均可从银行骗贷出来。买受人以为自己占了便宜,岂不知如果被银行发现,所有的责任有可能自己都要承担。
10、合同约定是否明确
二手房的买卖合同虽然不需像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全面,但对于一些细节问题还应约定清楚,如:合同主体、权利保证、房屋价款、交易方式、违约责任、纠纷解决、签订日期等等问题均应全面考虑。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12-18

房产证没下来的房子,应该如何买卖?3个办法教给你

第2个回答  2012-03-22
可以交易的,如果有买你房子的买主,就先做“预约买卖合同公证”,做完这个公证的时候买家就必须将全款付给你了,这就相当于是交易成功了,然后等你的产权证下来后直接跟他去过户成他的名字就可以了。但绝对不可以有产权证下来了还不去过户给买家的这种想法,因为预约买卖合同公证是同样具有法律效益的,若是因为那个原因被买家告上法庭了可就因小失大了。
第3个回答  2012-03-22
风险过大,房主一旦违约那么在法律判定下一般情况是不当得利,没有多大的事情。但是因为怕房子没有了就担这么大的风险来购买房屋才是得不偿失的事。
如果必须购买那么需要坚持几点:1、房主腾房住进去;2、留尾款,能留多少就多少尽量多留;3、到公证处办理房屋委托公证(有的地区是不予办理无房证公证的),或到相关机构签订严密合同,来保证自己的权益。
购买房屋是大事,一定要考虑周密,希望能够帮助到你。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12-03-23
风险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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