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捡尸”醉酒女酒店开房被判3年多,具体发生了什么?

如题所述

就是男子在路上看到女子喝得不省人事,想要占便宜就擅自将女子带去开房并且趁着人家没有清醒意识的状态强行发生了关系,最后被女子的家属找到,选择报警处理了。这个男的你说他没有一丝坏意我才不相信呢,如果真的是好心人,看到陌生女子在大街上呕吐,会将其带去警局或是询问其家人的电话让人来接。而不是这种啥话也没问,就扶着醉酒的女子去开房了,这一看就是想要“捡尸”占便宜,活该被判三年多。在这里我也劝告那些女孩子,喝酒可以,但一定不要喝得烂醉如泥,哪怕你真的想要疯狂大喝一场,也要在有好朋友在的情况下喝,不然就很容易被捡尸的了。

01、烧烤摊偶遇单身女子要啤酒

在2020年的1月某天晚上,徐某跟三五好友在重庆潼南的一个烧烤大排档上喝酒聊天,在这期间遇到郑某讨要啤酒。郑某在讨要啤酒的时候已经是不省人事了,烧烤摊老板就是看到她喝得那么醉所以没再敢售卖啤酒给她,郑某没得到啤酒就向领桌讨要,徐某好心地给了两瓶啤酒,郑某人就离开了大排档。在这之后徐某依旧是跟朋友继续喝酒聊天,过了一个多小时才散场。

02、路上再次遇见单身女子喝得烂醉如泥

在回家路上徐某看到有陌生女子蹲在马路上各种呕吐,就上前去询问要不要紧,这一看发现陌生女子就是那个跟自己讨要啤酒的郑某因为郑某已经喝得烂醉如泥了,嘴上还各种嚷嚷着要喝酒,不想回家,徐某见状就心怀不轨将郑某带去了旅馆开房。开了房间之后徐某就趁着郑某意识不清醒的情况下强迫与之发生关系,郑某也因为酒精作用下根本就无力反抗。

03、报警处理被判处3年

直到第二天早上,郑某的家人找到了徐某所开旅馆的位置,打开门就看到郑某衣衫不整与一男子睡在一起就知道发生了什么,当即就选择了报警。徐某还狡辩说当晚郑某虽然是喝醉了酒,但是能行走,也能说话,两人发生关系也是自愿的,她在发生关系的过程中并没有反抗。不过经过法院审判认为,郑某蹲在马路上呕吐、走路也不稳就已经是醉酒状态了,不具备反抗能力与防卫能力,因为徐某的行为已经符合了强奸罪的一个犯罪构成了。


最终徐某被判处三年三个月,这事他一点都不无辜,他看到路上有女子醉酒就带去开房,就是有这个想法的了。现如今很多男子都想要在酒吧、夜店附近进行捡尸,就是想着女孩子喝醉了酒不能反抗比较容易占便宜,所以女孩子啊还是要小心一点。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09-09

这个男子一晚上偶遇了这位醉酒女两次,在第二次遇到的时候这位男子就把女子带到酒店中开房,并且对女子做出了强奸的行为,第2天早上女子的家人找到了女子,发现在旁边熟睡的男子,所以就报了警将男子抓捕。

一、事件经过。

事情发生的当天晚上郑某已经处于醉酒的状态,去烧烤摊旁边要酒,但烧烤摊的摊主发现他目前处于醉酒的状态,就已经不想再卖酒给他了。这个女子随后又找了正在吃饭的男子要啤酒,当时这位男子分了两瓶啤酒给了这位女士,这位女士拿着啤酒直接离开了。没想到的是,该男子在回家的路上再次偶遇到了这位醉酒的女子,她看到女子在路边呕吐,所以将她送到了旁边的宾馆中睡觉。在女子熟睡的过程中,男子有了不好的想法,在宾馆把这位女子强奸了。直到第二天女子的家人找到了女子所在的宾馆,发现了旁边还有这位男子的存在就报了警,这位男子也因为强奸女子受到了处罚。

二、女生一定要注意保护自己。

这件事情也在提醒广大女性千万不要一个人在外面醉酒,因为这个社会上有很多可怕的男性存在,他们可能随时虎视眈眈的望着自己,在醉酒后也非常容易受到伤害。在醉酒的情况下,女生很难逃脱男生的魔掌,所以在心情不好的情况下也不要你一个人出去酗酒,可以把酒买到家里,喝多了就直接睡了,这样也能安全一些。

虽然现在的社会好心人居多,但也不排除有一些坏人的存在,作为女性还是要以保护自己为前提,再做其他的事情。喝酒这件事情既伤害身体也会让我们处于危险当中,所以奉劝广大女性不要在外面喝酒。

第2个回答  2020-09-11
属于违法行为,“捡尸”是指在酒吧门口蹲点,专门挑那些喝的不省人事的女子下手,然后带至附近的酒店,进行侵犯,属于违法行为,理应判刑。
第3个回答  2020-09-11
男子带喝醉了酒的女子去酒店开房,他没有询问女子的意愿就强行和她发生了关系,涉嫌强奸。
第4个回答  2020-09-11
女子喝醉了被男子带到了旅馆发生了关系,最后男子被以强奸罪罪名逮捕判处了三年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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