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2-05-11
中国《民法通则》规定:“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凡满18周岁的公民,不论其性别、精神健康状况如何,均视为成年人。达到成年且精神健全的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各国根据本国公民的生理、智力发育、习惯和社会要求,对成年人的年龄规定各不相同。如奥地利、意大利等国为21岁,日本、瑞士为20岁,法国为18岁。
你儿子我猜应该是具有民事责任能人的正常人吧,法律上没有规定子债父还这一款,但家属有责帮助儿子还债,我觉得道德上是可以接受,但没有义务必须替他还钱。希望你理解,建议咨询律师
第2个回答 2012-05-11
父母当孩子成为具有法律意义上的行为人是他的欠账由他自己承担,如果孩子不在了,父母也是他的遗产继承人之一所以要承担相应的债务。
第3个回答 2012-05-11
如果他儿子满18周岁,就不用还了,没有义务的。儿子死了,父母还不还,是道德问题。冤有头,债有主。
第4个回答 2012-05-11
没有义务,也不会触犯法律,死了的话,不好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