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的当事人问题

在民事诉讼过程当中,原告有哪些权利?被告有哪些权利?第三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各有何权利?

当事人的权利主要有:请求司法保护权(包括起诉权\反诉权(此项仅被告有)\请求财产保全权等)、委托代理权、收集及提供处据权、辩论权、请求调解权、自行和解权、申请执行权、查阅和复制本案有关诉讼材料与法律文书权等。
义务: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
有独三:他的权利相当于原告。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6-02-25
第四十九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
第五十条 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
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
第五十一条 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
第五十二条 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第五十六条 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
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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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06-02-2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有明文规定
http://www.law-lib.com/law/law_view.asp?id=7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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