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十级伤残赔偿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6 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 2551 元×6 个月= 15306 元;
2、九级伤残赔偿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8 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 2551 元×8 个月= 20408 元;
3、八级伤残赔偿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0 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 2551 元×10 个月= 25510 元;
4、七级伤残赔偿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2 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 2551 元×12 个月= 30612 元;
5、六级伤残赔偿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4 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 2551 元×14 个月= 35714 元;
6、五级伤残赔偿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6 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 2551 元×16 个月= 40816 元;
7、四级伤残赔偿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8 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 2551 元×18 个月= 45918 元;由社保机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按受伤前本人工资的 75%支付至领取养老金。
8、三级伤残赔偿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0 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 2551 元×20 个月= 51020 元;由社保机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按受伤前本人工资的 80%支付至领取养老金。
9、二级伤残赔偿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2 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 2551 元×22 个月= 56122 元;由社保机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按受伤前本人工资的 85%支付至领取养老金。
10、一级伤残赔偿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4 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 2551 元×24 个月= 61224 元;由社保机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按受伤前本人工资的 90%支付至领取养老金。
伤残等级是根据伤残的严重程度来判定的,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评定书后十五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劳动部门申请重新评定。
上一级劳动部门在接到重新评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应当作出重新评定的决定。若伤者超过15日以后再向上一级的社劳动部门申请重新鉴定,则该部门可以不予受理。第二次伤情鉴定为最终鉴定,结果不可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伤残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