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中有哪些无需开庭审理的案件

如题所述

二审案件有的不需要开庭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1979年7月1日五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 1996年3月17日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一次修正 2012年3月14日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第二次修正 同日公布 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二百二十三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一)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
  (二)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
  (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
  (四)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
  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不开庭审理的,应当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
  第二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上诉、抗诉案件,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

《最高人民法院刑诉法解释》
(法释〔1998〕23号 1998年9月2日发布 自1998年9月8日起施行)
第二百五十三条 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经过阅卷,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后,合议庭认定的事实与第一审认定的没有变化,证据充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
对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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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5-24
二审一般不需要开庭审理,一审必须开庭审理。如果涉及个人隐私或者国家秘密的,也要开庭审理,只不过是不公开审理。
第2个回答  2015-05-21
根据《解释》第三百一十八条的规定,两类二审案件可以不开庭审理:一是经审查,认为原判明显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需要发回重审的,可以不开庭审理。二是具有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的违反法定诉讼程序情形,需要发回重审的,可以不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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