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解:司法实践中刑事案子要择日宣判的一般是什么情况?

一个很小的刑事案子.犯罪嫌疑人就一个.无前科.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取保候审.本月16号开的庭.简易程序开庭..在开庭前法院让回户籍所在地的司法局弄个社区矫正风险评估.然后在开庭前一天赶回来了.开庭当天交上去了....开庭中法院认定:认罪态度较好..但没当庭宣判..说到时候在宣判前一天电话联系...当今天还一直没动静..真的折磨人...估计明天没戏..后天跟大后天更没戏:假日..看星期2了.但到了星期2正好20天啊.不是说简易程序要20天内审理完吗?像本案事实清楚.没有争议...为什么还拖这么久啊!唉!我就是被告....代价太大了...折磨得不成人样了...不知如何形容自己的心情...对不起家人啊...把他们害惨了......到现在快半年的时间浪费掉了..如果是实刑我真的苦笑不得...那今年就完全没戏了.家里老婆孩子怎么办啊!

第1个回答  2012-05-24
一般都会择日宣判,正常情况下应该没什么问题。但你并未说明案情所以无法准确判断。
第2个回答  2012-05-24
从你叙述的情况看,判实刑的可能性不大,没有必要担心,最晚周一应当宣判了。
第3个回答  2012-05-24
联系你的法官问一下啊,有时候法院案子多,判决大多都是择日宣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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