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这样的:一个小刑事案子.在看守所里关了7天后主动帮我办了取保侯审..出来没多久后检察院就找我..然后交到法院..到法院后法院在开庭前一个星期叫我回我户籍所在地的司法局送封信:司法局的领导打开后我才知道是:社区矫正评估风险....然后做了调查....我在开庭前一天赶回来了...今天开了庭...我对检察院的起诉没有异议.法官说我认罪态度较好...但是没当庭宣判...说是择日宣判...不知道要多久才下判决书:唉!在在法院让我回家前我辞工没辞到就自离了...现在连住的地方都没有...身上也只有回去的车费...悲剧!.请问到时候是不是还有开次庭在庭上宣读判决书吗?不知道我会不会判缓刑...唉!真的是后悔莫及.代价太大了....后悔不已!
你好!请问下:20天是指:20个工作日还是指接到案子到审判总共20天吗?还请教下:如果拿到起诉书是马上回户籍所在地吗?要不要等10天起诉起后回去..............唉!真的是磨人!我都受不了了!
追答是法院接到检察院的起诉书后20日内,包括节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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