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汇算清缴:‘本年度实际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应不超过主表第23行‘纳税调整后所得’,怎么调整都不对?

本年度实际弥补亏损额是7226533.07. 纳税调整后所得是-479811.33. 这是不还得调整附表三呀?怎么都审核不通过。求解答求高手!!!

如果纳税调整后所得是-479811.33,则说明你公司2011年应纳税所得是负数,因此本年度就不可能对以前年度的亏损额进行弥补,所以,你不应该在附表4填列本年度实际弥补亏损额是7226533.07。追问

本年度是亏损的,但是附表四本年度实际弥补亏损额那个是自动生成的,怎么都调不对,到底哪儿出错了呀?

追答

你能把附表四发上来看一下吗?

追问

谢谢你了,我已经弄好了~ 谢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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