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双方都是不够轻微伤,但对方去医院检查了,对方想让赔医药费,但是确实是对方先挑事的。

应该怎么办??另外打架的伤一般都非为几类???
请问去医院检查的和法医鉴定是一回事吗??

首先肯定是协商,既然你说对方受伤其本人有过错,那么在协调过程中就要提出来,以减轻你方责任。而且你说双方否不构成轻微伤,那肯定你方也是受了伤的,那你同样可以要求对方承担你方的损失。
打架造成的伤害一般都是轻微伤。轻伤。重伤。最后就是死亡。好像是这样的。
医院检查同法医鉴定完全不同。法医鉴定是具备专业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在司法程序中有法律效力,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并且法医鉴定可以鉴定有关误工时间、后续治疗费用、伤残等级等,而医院检查没有这方面的效力。追问

就是拿了一个小的塑料脸盆砸了对方的头一下,脸上有一点划痕,我方脸上身上都有划痕。对方是女的,我方是男的,请问怎么做比较利于我方??

追答

鉴于您是男的,对方估计也不是吃素的,就建议您私了,意思一下赔偿对方一下就好了。毕竟女性都注重那张脸啊。您把她脸划伤了,估计她一时不会罢休的。如果赔点钱能解决的话,不妨就这么了解。如果对方不干的话,你就要她起诉咯。

追问

那女的只划了一点点了,还没有男的明显呢。我方不愿赔偿,她不经过法医鉴定就让我方赔医药费合理吗??

追答

医疗费这部分有医院的发票就会被采纳的。不用做法医鉴定。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2-05-10
不是一回事,如果都不构成轻微伤办案机关如果按故意伤害都没法处理任何一方,除非是别的情节比如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法医鉴定就是轻微伤、轻伤、重伤三类。轻微伤治安案件或者说行政案件、轻重伤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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