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打伤了人要坐牢吗?

我拿刀把那个人的头砍伤了,鉴定为轻微伤,如果不和解我需要坐多长时间的牢?陪他多少钱?我17岁,我先动的手。
对了他没有职业,他是个小偷,以偷为生。大概需要陪他多少钱?

有期徒刑要坐牢。有期徒刑是刑罚中的一种监禁刑。所谓的“监禁”,就是被依法关押,接受劳动改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第四十六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第四十七条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但是如果是判处的有期徒刑缓刑的话,是不用坐牢的,缓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六条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1
  一般打架斗殴是行政拘留与罚款。如果将人打伤达到轻伤以上就构成故意伤害罪了。
  1、《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2、《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2个回答  2007-12-22
至于打伤人,并不一定要坐牢,如果严重的话,构成犯罪,可以以故意伤害罪控告他们。
《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刑法》第45条规定:“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50条、第69条规定外,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
所以,至于被判处多少年或者什么刑罚,应该根据伤情和情节来定。
第3个回答  2007-12-22
这要看被你砍伤的那个人怎么和你处理这个事情,如果是私了的话,只要赔点钱就可以了,这就得看双方的协商了!如果对方经公处理的话,你这叫蓄意伤害罪,当然你还是要赔钱的!
第4个回答  2007-12-22
如果只是轻微伤的话,是很难构成犯罪的。当然,还要根据实际案情来进行判断,比如是因为什么原由导致对方受伤的?当时,你的主观意识是什么?还是建议你找一名律师进行一下咨询最好。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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