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级伤残鉴定标准

九级伤残鉴定标准

  一、工伤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GB/T16180-2014
  5.9九级
  5.9.1定级原则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5.9.2九级条款系列
  凡符合5.9.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九级。
  1)癫痫轻度;
  2)中毒性周围神经病轻度感觉障碍;
  3)脑挫裂伤无功能障碍;
  4)开颅手术后无功能障碍;
  5)颅内异物无功能障碍;
  6)颈部外伤致颈总、颈内动脉狭窄,支架置人或血管搭桥手术后无功能障碍;
  7)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两项或轻度毁容者;
  8)发际边缘瘢痕性秃发或其他部位秃发,需戴假发者;
  9)全身瘢痕占体表面积≥5%;
  10)面部有≥200px2或三处以上≥lcm2的瘢痕;
  11)两个以上横突骨折;
  12)脊椎压缩骨折,椎体前缘高度减少小于1/2者;
  13)椎间盘髓核切除术后;
  14)1~2节脊柱内固定术;
  15)一拇指末节部分1/2缺失;
  16)一手食指2~3节缺失;
  17)一拇指指间关节僵直于功能位;
  18)除拇趾外,余3~4指末节缺失;
  19)一足拇趾末节缺失;
  20)除拇趾外其他二趾缺失或瘢痕畸形,功能不全;
  21)跖骨或跗骨骨折影响足弓者;
  22)外伤后膝关节半月板切除、髌骨切除、膝关节交叉韧带修补术后无功能障碍
  23)四肢长管状骨骨折内固定或外固定支架术后;
  24)髌骨、跟骨、距骨、下颌骨、或骨盆骨折内固定术后;
  25)第V对脑神经眼支麻痹;
  26)眶壁骨折致眼球内陷、两眼球突出度相差>2mm或错位变形影响外观者;
  27)一眼矫正视力≤0.3,另眼矫正视力>0.6;
  28)双眼矫正视力等于0.5;
  29)泪器损伤,手术无法改进溢泪者;
  30)双耳听力损失≥31dB或一耳损失≥71dB;
  31)喉源性损伤导致发声及言语不畅;
  32)铬鼻病有医疗依赖;
  33)牙槽骨损伤长度>100px,牙脱落4个及以上;
  34)上、下颌骨骨折,经牵引、固定治疗后无功能障碍者;
  35)一侧下颌骨髁状突颈部骨折;
  36)一侧颧骨并颧弓骨折;
  37)肺内异物滞留或异物摘除术;
  38)限局性脓胸行胸膜剥脱术;
  39)胆囊切除;
  40)一侧卵巢部分切除;
  41)乳腺成形术后;
  42)胸、腹腔脏器探查术或修补术后。
  二、人身损害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
  GB 18667-2002
  4.9 Ⅸ级伤残
  4.9.1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a.轻度智力缺损或精神障碍,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b.外伤性癫痫,药物不能完全控制,大发作一年一次以上或局限性发作平均每六月三次以上或小发作平均每月四次以上或精神运动性发作平均每六月二次以上;
  c.严重失读或严重失写症;
  d.双侧轻度面瘫,难以恢复;
  e.半身或偏身型浅感觉缺失;
  f.严重影响阴茎勃起功能。
  4.9.2头面部损伤致:
  a.一眼盲目3级以上;
  b.双侧眼睑下垂(或畸形);或一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
  c.一眼视野极度缺损(直径小于10°);
  d.上颌骨、下颌骨缺损中,牙齿脱落8枚以上;
  e.口腔损伤,牙齿脱落16枚以上;
  f.口腔或颞下颌关节损伤,中度张口受限;
  g.舌尖缺失(或畸形);
  h.一耳重度听觉障碍;或一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另一耳中度听觉障碍;
  i.一侧耳廊缺失(或畸形)50%以上;
  j.一侧鼻翼缺损(或畸形);
  k.面部瘢痕形成面积300px2以上,或面部线条状瘢痕500px以上;
  l.面部细小瘫痕(或色素明显改变)面积750px2以上;
  m.头皮无毛发25%以上;
  n.颌面部骨及软组织缺损16立方厘米以上。
  4.9.3脊柱损伤致:
  a.颈椎或腰椎畸形愈合,颈部或腰部活动度丧失25%以上;
  b.胸椎或腰椎一椎体粉碎性骨折。
  4.9.4颈部损伤致:
  a.严重声音嘶哑;
  b.颈前三角区瘢痕形成25%以上。
  4.9.5胸部损伤致:、
  a.女性一侧乳房缺失(或严重畸形);
  b.8肋以上骨折或4肋以上缺失;
  c.肺叶切除;
  d.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Ⅰ级。
  4.9.6腹部损伤致:
  a.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
  b.胆囊切除;
  c.脾部份切除;
  d.一侧肾部分切除或肾功能中度障碍。
  4.9.7盆部损伤致:
  a.骨盆倾斜,双下肢长度相差100px以上;
  b.骨盆严重畸形愈合;
  c.尿道狭窄;
  d.膀胱部分切除;
  e.一侧输尿管缺失或闭锁;
  f.子宫部份切除;
  g.直肠、肛门损伤,遗留永久性乙状结肠造口。
  4.9.8会阴部损伤致:
  a.阴茎龟头缺失(或畸形)50%以上;
  b.阴囊损伤,瘢痕形成75%以上。
  4.9.9肢体损伤致:
  a.双手缺失(或丧失功能)10%以上;
  b.双手感觉缺失50%以上;
  c.双上肢前臂旋转功能完全丧失;
  d.双足十趾缺失(或丧失功能)50%以上;
  e.一足足弓构破坏;
  f.双上肢长度相差250px以上;
  g.双下肢长度相差100px以上;
  h.四肢长骨一骺板以上粉碎性骨折;
  i.一肢丧失功能25%以上。
  4.9.10 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12%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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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级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
九级伤残鉴定标准是:1、癫痫轻度;2、中毒性周围神经病轻度感觉障碍;3、脑挫裂伤无功能障碍;4、开颅手术后无功能障碍者;5、颅内异物无功能障碍;6、颈部外伤致颈总、颈内动脉狭窄,支架置入或血管搭桥手术后无功能障碍;7、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二项或轻度毁容者。【法律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

伤残鉴定9级标准
九级伤残鉴定标准为: 1、轻度癫痫; 2、中毒性周围神经病轻度感觉障碍; 3、脑挫裂伤无功能障碍; 4、开颅手术之后,无功能障碍者; 5、颅内异物无功能障碍; 6、颈部外伤导致颈总、颈内动脉狭窄,支架置入或者血管搭桥手术之后无功能障碍; 7、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二项或者轻度毁容的; 8、发际边缘...

伤残九级鉴定标准
法律主观: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伤残九级鉴定标准具体如下; i)九级 1)癫痫轻度; 2)中毒性周围神经病轻度感觉障碍; 3)脑挫裂伤无功能障碍; 4)开颅手术后无功能障碍者; 5)颅内异物无功能障碍; 6)颈部外伤致颈总、颈内动脉狭窄,支架置入或血管搭桥手术后无功能障碍;...

九级伤残鉴定标准!
九级伤残属于工伤的,鉴定标准为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比如开颅手术后无功能障碍;属于工伤以外情形的,定级原则和工伤鉴定相似,比如精神障碍或者轻度智能减退,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中度受限。【法律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

9级伤残是什么概念
九级伤残鉴定标准:1、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1)精神障碍或者轻度智能减退,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中度受限;(2)外伤性癫痫(轻度);(3)脑叶部分切除术后;(4)一侧部分面瘫,遗留眼睑闭合不全或者口角歪斜;(5)一手部分肌瘫(肌力3级以下);(6)一足大部分肌瘫(肌力3级以下)2、头...

伤残九级鉴定标准
伤残九级鉴定标准的评定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首先,由伤者或其家属向相关部门提出鉴定申请;其次,由指定的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对伤者进行医学检查和诊断,并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然后,由鉴定专家根据医学证明和评定标准,对伤者的伤残等级进行评定;最后,由相关部门根据评定结果,为伤者提供相应的赔偿和...

九级伤残鉴定标准
九级伤残鉴定标准,具体如下:(一)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1、轻度智力缺损或精神障碍,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2、外伤性癫痫,药物不能完全控制,大发作一年一次以上或局限性发作平均每六月三次以上或小发作平均每月四次以上或精神运动性发作平均每六月二次以上;3、严重失读或严重失写症;4、双侧...

九级伤残鉴定标准
九级伤残鉴定标准:1、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 1)精神障碍或者轻度智能减退,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中度受限;2)外伤性癫痫(轻度);3)脑叶部分切除术后;4)一侧部分面瘫,遗留眼睑闭合不全或者口角歪斜;5)一手部分肌瘫(肌力3级以下);6)一足大部分肌瘫(肌力3级以下)2、头面部损伤 1)头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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