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如何赔偿及负刑事责任

我朋友是开公交车的,在公路上正常行驶,有一个50多岁的男士骑自行车突然左转横冲过马路。我朋友紧急停车因此撞上我朋友的后车身而倒地,在经过多日的抢救而死亡,请问我朋友该如何赔偿及是否承担刑事责任

民事责任:赔偿金额按照以下标准计算: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除抢救治疗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和精神损害赔偿等。
计算概述
1、医疗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
2、误工费=误工月收入×误工时间
3、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4、营养费=依据伤情确定营养费标准*天数
5、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50元/天)×住院天数
6、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7、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
8、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9、此外,还有交通费、住宿费、直接财产损失费、车辆停运损失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刑事责任:一般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依据《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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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2-05-23
你好
1、是否承担刑事责任和如何赔偿问题,必须根据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而言。
2、根据司法解释,如果公交车司机负主要责任,那么涉嫌交通肇事罪,法定刑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坦白认罪,并积极依法赔偿的,法庭会考虑判处缓刑。
3、至于赔偿项目和金额问题,应当赔偿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诸多项,涉及的标准和证据认定复杂,不是网上能够咨询清楚的,建议聘请律师或者当面咨询律师。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5-09-11

死亡赔偿项目

 

 

刑事责任的承担

 

第4个回答  2012-05-24
是否承担刑事责任,要看责任是如何划分的,如果你朋友主要以上责任,因已经致一人死亡,那么就构成交通肇事罪,否则,不构成交通肇事罪。

如不构成交通肇事罪,那仅是民事赔偿,因你朋友是公交司机,那在工作中致人伤害,则应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你朋友不必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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