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顶包的人属于包庇罪,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条【窝藏、包庇罪】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
第一百一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被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
逾期不来接受处理,并且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第一百一十三条 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期限从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计算;处罚决定生效前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扣留一日折抵暂扣期限一日。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后重新申请领取机动车驾驶证的期限,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管理规定办理。
参考资料来源:文县公安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无证驾驶是违法行为,发生事故后请人顶包更是错上加错。
顶包的行为是为了掩盖违法事实,另外还妨碍了警方对事故正常的调查取证。
无证驾驶发生事故的,要视事故的严重程度,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还要赔偿经济损失。
顶包的人也因为包庇犯罪和妨碍公务,会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对顶包人的处罚也会视情节的轻重(比如:是否有自首情节等等),给予不同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