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是什么

如题所述

违法开采行为
  (一)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开采的特定矿种的;
  (二)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的;
  (三)非法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矿产资源的;
  (四)不依法提交年度报告、拒绝接受监督检查或者弄虚作假的;
  (五)在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时不按规定提交已采出的矿产品的矿种、产量、销售数量、销售价格和实际开采回采率等资料的,或者采取伪报矿种,隐匿产量、销售数量,或者伪报销售价格、实际开采回采率等手段,不缴或者少缴矿产资源补偿费的;
  (六)破坏或者擅自移动矿区范围界桩或者地面标志的;
  (七)擅自印制或者伪造、冒用采矿许可证的;
  (八)不按期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等依法应当缴纳的费用的;
  (九)不依法办理采矿许可证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手续的;
  (十)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长期达不到要求,未按照开发利用方案进行施工或者开采,未对有工业价值的共生、伴生矿产进行合理综合回收或者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造成资源破坏损失和浪费的;
  (十一)擅自超计划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的;
  (十二)不参加年检或年检不合格的。
违法勘查行为
  (一)未取得勘查许可证擅自进行勘查工作的,超越批准勘查区域范围进行勘查工作的;
  (二)擅自进行滚动勘探开发、边探边采或者试采的;
  (三)擅自印制或者伪造、冒用勘查许可证的;
  (四)不依法备案、报告有关情况、拒绝接受监督检查或者作假的;
  (五)未完成最低勘查投入的;
  (六)变更勘查单位未向登记机关备案的;
  (七)已领取勘查许可证的勘查项目,满6个月未开始施工;或者施工后无故停止勘查工作满6个月的;
  (八)不依法办理勘查许可证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手续的。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2-05-28
《矿产资源法》第三条规定,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国务院行使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地表或者地下的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国家保障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矿产资源。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加强矿产资源的保护工作。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分别申请、经批准取得探矿权、采矿权,并办理登记;但是,已经依法申请取得采矿权的矿山企业在划定的矿区范围内为本企业的生产而进行的勘查除外。第三十九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的,责令停止开采、赔偿损失,没收采出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中国铁合金在线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6-10-29
首先可以肯定的是: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是违法行为!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矿产资源属于国家的,不是个人的,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私自开采!
违法情况是具体情况要分别承担民事、行政或刑事责任!
第3个回答  2012-05-23
就是无证工作,或不在规定的范围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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