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手指划伤 是否属工伤,公司应该如何赔偿

我司一员工右手手指被机器锯伤,导致手指骨头破裂,情节不太严重,目前正在医院治疗,估计再有两天能出院,对以后生活没有多大影响。目前问题是:
1. 这名员工经常来借伙“食费”,是否借给他;
2. 公司应该如何补贴此人务工和其他费用。

1.借与不借“伙食费”是该员工与公司之间平等的民事活动,彼此不存在义务。因此,借与不借由公司自行决定。
2.该员工右手手指被机器锯伤,若是工作时间发生的,属工伤事故。若公司已为该员工缴纳了“工伤事故保险费用”,应及时向所在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该员工申请工伤认定,为以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作准备。若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用”,该员工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最高20元/天)、因工伤而停工期间的原工资福利、住院期间的护理费,应赔偿到位。
第“2”所说的,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缴纳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不影响该员工自己申请工伤认定(在他知道依法维护自己时),也不影响公司必须依照“工伤保险条例”标准赔付。

(我认真地回答了你的提问,你却不对我的回答进行任何操作,为什么?)
因此,公司应与该员工协商,上述列举的赔偿项目赔付到位,达成赔偿协议,争取一次性清结。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2-05-19
1、属于工伤。
2、医疗待遇、停职留薪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3、至于借要看情况,属于你们支付的,依法支付。仅供参考。
第2个回答  2012-05-19
1、肯定是工伤;

2、借伙食费,和工伤无无关,无法律依据。可根据公司制度将规定办理;

3、医疗、休养期间公司要全额支付工资和医疗费(工伤保险先赔付,剩余部分公司支付);

4、情节不太严重的话,应该没其他问题。 做好安抚工作,定期带点营养品、水果之类去看望一下,免得增添不必要的麻烦。(我们公司就是这么办的,员工工伤的没有好意思和公司对簿公堂的)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8-12-01
1、员工手指划伤,如果因为工伤的话,肯定属于工伤的。
2、用人单位应支付医疗费和误工工资。
3、《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2-05-19
申请工伤认定
纵横法律网-河南英伦律师事务所-张维民律师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