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一级B标准,cod60,氨氮8(15),ss20,总磷1.0,总氮20,bod20mg/l 。
如果水厂在2005年12月31日前建设,TP指标各加0.5mg/l。
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设备设施处理后,会有不同的去向,根据去向的不同,国家出台的有相应的规范或是标准。最常见的有三种:排入环境水体、回用、农田灌溉。
排入环境水体:即排入附近的河流、湖泊、水库等水体,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扩展资料:
不处理水的水质危害:
1、引起急性和慢性中毒。水体受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污染后,通过饮水或食物链便可能造成中毒。著名的水俣病、痛痛病是由水体污染引起的。
2、致癌作用。某些有致癌作用的化学物质如砷、铬、镍、铍、苯胺、苯并(a)芘和其他多环芳烃、卤代烃污染水体后,可被悬浮物、底泥吸附,也可在水生生物体内积累,长期饮用含有这类物质的水,或食用体内蓄积有这类物质的生物(如鱼类)就可能诱发癌症。
3、发生以水为媒介的传染病。人畜粪便等生物污染物污染水体,可能引起细菌性肠道传染病如伤寒、痢疾、肠炎、霍乱等;肠道内常见病毒如脊髓灰质类病毒、柯萨奇病毒、传染性肝炎病毒等,皆可通过水体污染引起相应的传染病。
4、间接影响。水体污染后,常可引起水的感官性状恶化,如某些污染物在一定浓度下,对人的健康虽无直接危害,但可使水发生异臭、异色,呈现泡沫和油膜等,妨碍水体的正常利用。铜、锌、镍等物质在一定浓度下能抑制微生物的生长和繁殖,从而影响水中有机物的分解和生物氧化,使水体自净能力下降,影响水体的卫生状况。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污水处理一级B标准:
基本控制项目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日均值)应不超过以下数值(单位 mg/L):
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设备设施处理后,会有不同的去向,根据去向的不同,国家出台的有相应的规范或是标准。最常见的有三种:排入环境水体、回用、农田灌溉。
排入环境水体:即排入附近的河流、湖泊、水库等水体,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扩展资料
一级标准的A标准是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作为回用水的基本要求。当污水处理厂出水引入稀释能力较小的河湖作为城镇景观用水和一般回用水等用途时,执行一级标准的A标准。
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排入GB3838地表水Ⅲ类功能水域(划定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游泳区除外)、GB3097海水二类功能水域和湖、库等封闭或半封闭水域时,执行一级标准的B标准。
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排入GB3838地表水Ⅳ、Ⅴ类功能水域或GB3097海水三、四类功能海域,执行二级标准。
非重点控制流域和非水源保护区的建制镇的污水处理厂,根据当地经济条件和水污染控制要求,采用一级强化处理工艺时,执行三级标准。但必须预留二级处理设施的位置,分期达到二级标准。
参考资料:城镇水务网-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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