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我想问一下:我们是三年前结的婚,属于包办婚姻,没有感情基础,婚后一直感情不好,每一天我都想着离开,由于有了小孩,才忍耐到现在,现在受不了了,下定决心离婚,我们结婚证的办理没有我的签字,是他一个人办的,我都不知道,现在离婚才知道有了结婚证,需要办离婚证。我的问题是:他不同意正式离婚,要求去民政局把结婚的档案都撤销,民政局也同意这样做,说把结婚登记的档案都撤销,结婚证销毁。这样做,我算不算已经离婚?或者算不算未婚的关系?如果撤销档案,哪些档案一定要撤销的?对我未来的户口有没有影响?再结婚有没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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