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刚毕业的应届生。
现在我想要迁移户口到深圳,由于当时没有把户口迁至学校,所以需要回原籍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证。
当我携带好了所有相关证件(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人事接收函、户口簿)到老家(四川蓬安)派出所办理迁移时,负责人说需要深圳那边开具准迁证方可办理。而深圳这边却说只要具备了人事接收函、毕业证、学位证和报到证,我的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也就是我老家派出所)就可以开具户口迁移证。而且准迁证要老家办理了迁移证之后才能办理。
所以现在陷入了两方都不能办理,无法完成后续程序的困境中。
我现在就想知道国家或者是深圳和四川对于办理毕业生接受落户的法规或政策到底是怎么样的,究竟是哪方有问题,有没有什么法律解决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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