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放高利贷的人起诉了!今天我收到了法院的传票,我不知道该怎么办!
今借到某某某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元),用于经营。还款方式:于2010年12月30日前还款5000元;2011年2月-2011年12月每月还款5000元,12次合计还款陆万元(60000元)。如未按还款约定的期限归还,即视为逾期归还。如逾期不归还,借款人承担借款总金额10%的违约金,逾期以未归还的余额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四倍支付利息;并承担债权人追索此项借款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含律师费,资产保全费,交通费,人员工资等)
追答你也需要还债的,10%的违约金和利息只能选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