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2-05-26
1、因感情不合分居满两年的,可以作为感情确已破裂并判决可以离婚的的参考标准;但不是分居满两年就一定可以离婚。
2、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可以协商离婚;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离婚,也可以不协商直接起诉离婚;
3、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起诉的话通过法院判决离婚生效后才正式离婚。
第2个回答 2012-05-26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夫妻因感情不和长期分居,没有共同生活,互不履行夫妻义务,夫妻关系实际上已名存实亡,是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志之一。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当事人已经满足离婚条件--感情破裂分居6年。
如果 女方起诉后,届时男方不出庭,法院可以作出缺席判决,判处离婚。
第3个回答 2012-05-26
离婚只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一是诉讼离婚。
婚姻法中有“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可以作为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依据”的规定,只有达到这条规定以后才能向民政局提出离婚。但你现在是单方面,所以只要时间达到以后就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离婚。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
第4个回答 2012-05-26
2年 ,请考虑清楚,先协商,不行的就调解,调解不行就上法院。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