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电话营销公司商务部管理制度。

求电话营销公司商务部管理制度。简单实用为上。

为确保公司2008年度销售计划的顺利落实,增强销售人员的责任感与工作激情,共同创造良好、健康、积极的工作气氛,针对2007度公司员工电话量与传真量的考核标准,特做如下规定:

一、 销售部门员工日电话量标准为100分钟,传真量标准为8份;
二、 加入公司不足半年及在加入公司前从事电话行销工作不足一年的新员工日电话量标准为120分钟,传真量标准为12份;
三、 电话量的考核与统计工作由技术部同志具体负责,在每日下班前10分钟内将统计结果交部门经理审核;
四、 传真量的考核与统计工作由项目经理具体负责,采取员工自报、项目经理监督抽查的方式,在每日下班前公司或部门例会上进行通报;
五、 员工发传真必须有详细的传真记录,包括联系人、职务、单位名称、电话及传真等信息,信息不全或未事先电话联系的传真不能计入当天传真记录,虚报传真一经查实一次扣除50元罚款;
六、 本着“日清日结、日结日高”的工作原则,日电话量与传真量原则上要求在下班前完成;对未能当日完成工作量的员工,可延迟下班半小时完成;对延迟下班尚未完成的员工周日必须来公司加班,由值班经理监督完成;
七、 对电话量与传真量规定落实特别优秀的员工,公司每月给予适当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并在月总结大会上通报嘉奖;
八、 传真量及质量是员工工作业绩与工作态度考核的重要指标,在转正、工资调档及晋升方面将予以优先考虑。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无其他回答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