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欠我1000块钱,我报警有用吗?

如题所述

报警时没有用的。这个属于民事债务纠纷,报警可以参与调解,但调解未果也专不会强行干涉。

《民法通则》第九十条: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如果欠的钱有借条等凭据的话可以通过法院起诉,起诉还不行可以申请法院执行机构进行强制执行。




扩展资料:

借条作为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借条是指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

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条子,即作废或撕毁。它是一种凭证性文书。通常用于日常生活以及商业管理方面。

从法律的角度看,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民法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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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7-15

报警时没有用的。这个属于民事债务纠纷,报警可以参与调解,但调解未果也不会强行干涉。

民法通则》第九十条: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

第一百零八条民法通则:债务清偿。债务人暂时不能偿还债务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分期偿还。有偿还能力拒绝偿还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强制偿还。

所欠款项有欠条等可以通过法院起诉的凭证的,不得向法院执行机关申请执行。

扩展资料:

从法律的角度看,借据是表明债权人与债务人关系的书面证明。一般来说,借据是由债务人书面签署的,表明债务人已经拥有了借据金额所显示的债务。

借条是表明债务人与债权人关系的书面证明,一般由债务人书面签字,表明债务人已经承担了借条上所列的债务。借据是向个人或酒店借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票据。

当钱和货物被退回后,打手收回纸币,纸币就会失效或被撕掉。这是一份证明文件。通常用于日常生活和商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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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5-07-29
个人感觉没有这个必要既然称作为朋友,他是不还咱们就当作买个教训认清一个人1000元买了认清一个人还算 指,也许你不情愿为了1000去报警.是不是感觉小题大做了呢你要真想报警解决问题,1你是否有证据借据等证明他欠你钱2 对方就是不想还你也没招,亲你报警需走很多程序等你走完这些程序了你需要花一部分钱吧 你是不是还花时间去办理呀,所以我建议和你的朋友好好谈谈。我曾被朋友弄去1500现在人都联系不上,但无所谓了毕竟看清一个人了
第3个回答  2015-07-22
朋友欠你000块钱,你报警没有用的。
报警,一千块钱都不管受理,做记录的时候如果他承认有借1000元就有用,上法院起诉需要有相应证据,个人觉得1000块这么折腾不值。我觉得你还是直接要钱合适,就说你那现在有钱没,说我现在经济困难,缺钱,他应该会想起来的吧。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8-02-01
1000块?还是别报警吧
当初你信得过他你才借他的吧
现在也许他还不了,或是他忘记,
你现在手头很紧吗,很是缺少这1000块吗
追得回1000,也花不了多少天
你若是报警 你注定少了一个朋友追问

即使我那1000块钱不要了。我也让他不得好过。我跟她要的时候。他说那么话真难听。我都让他气哭了。我也手头紧。才跟他要回1000块钱,我不但没有要回。还被他说成没脸没皮的人啦。我这口气咽不下、

追答

那就成了 追债是孙子 欠钱是大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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