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大四的实习为了应付辅导员随便找了熟人的公司签了三方协议,这个公司不接受档案,我的报到证发到了我的生源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我现在在准备考公务员,听别人说报到证对考公务员很重要,自己对这方面不是太懂,我这种情况是应该去做点什么还是不需要管它?
因为我的三方协议是随便找人盖的,所以要不要再签个离职协议什么的呢,这个对报到证影响大吗?谢谢你
追答没有那个必要。学校是知道你的情况的,因为不止一个人像你这种情况的。作为学校,是尽量动员大家签三方,一来是学校的就业率高低问题;二来是体现学校的专业教育能力问题。作为毕业生,都有两种选择,可以选择就业,也可以选择回家或再深造。所以,学校不会定性要求每个毕业生一定要签三方的。对于报到证,学校无非两种去向,一种是根据你的就业方向,签发你的报到证到就业辖区的人社局;另一种是根据你回家方向,签发报到证到你老家人社局。作为人社局,是根据报到证的报到地址,是自己的地址的,就应该予以签收盖章就是了。三方协议只是个就业意向,并非正式工作,不必签什么离职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