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恨歌》一出,关于其主题,便成为历来读者争论的焦点。观点也颇具分歧。大抵分三种:其一为爱情主题。是颂扬李杨的爱情诗作。并肯定他们对爱情的真挚与执著;其二为政治主题说。认为诗的重点在于讽喻,在于揭露“汉皇重色思倾国”必然带来的“绵绵长恨”,谴责
唐明皇荒淫导致
安史之乱以垂诫后世君主;其三为双重主题说。认为它是揭露与歌颂统一,讽谕和同情交织,既洒一掬同情泪,又责失政遗恨。究竟如何,还需从作品本身去分析。
应该说,写作之初,
白居易至少在主观上是同意陈鸿的“惩尤物、窒乱阶”之说的,后来在
《新乐府》的《李夫人》、《古家狐》中还重复强调了“尤物惑人”、“狐媚害人”的主题,明确宣扬性爱之为害,但是又承认“人非木石皆有情”,性爱是消灭不了的,所以解决问题的途径只好是“不如不遇倾城色”。但在
《长恨歌》的实际写作当中,他又服从了民间爱情故事所表达的人类的向美本能和情感欲望。这样,整个故事便具有了更为深刻复杂的涵义:既写了真美,又写了真恶,并将两者直接联系在一起;《丽情集》本
《长恨歌传》有一段话:叔向母曰:“甚美必甚恶。”李延年歌曰:“倾国复倾城。”此之谓也。 这段话大概可以代表中唐士人对这一 问题的最后思考。白居易写作《长恨歌》时遵循的一条基本原则是:不因为“甚恶”而抹煞“甚美”。尽管其主题最后似偏离了对“甚恶”的谴责,但“甚恶”内容本身毕竟没有被抹煞,反过来又丰富了“甚美”的涵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