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期间因另一个案件被抓,还可以取保候审吗?

我一亲戚,在02年元月因经济纠纷斗殴致人轻伤,经过司法鉴定他为“精神分裂残留期”,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人后,办理了取保候审。02年8月又因非法经营被抓,请问还可以办理取保候审吗?谢谢各位大侠指点一下!

取保候审期间因另一个案件被抓是不可以取保候审的。因为《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第二节第七十八条中规定:

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严重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期间因另一个案件被抓属于累犯,因此是不可以取保候审的。

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以及提请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才可以依法取保候审。


扩展资料:

取保候审的条件: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2-08-26
可能还需要再做一次司法精神鉴定,是针对非法经营的,如果鉴定之后,还是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人的话,应该还可以取保的!
第2个回答  2012-08-24
一亲戚,在02年元月因经济纠纷斗殴致人轻伤,

经过司法鉴定他为“精神分裂残留期”,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人后,办理了取保候审。

02年8月又因非法经营被抓,

还是可以办理取保候审的。追问

你能说详细点吗?谢谢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6
  取保候审期间因另一个案件被抓,不可以取保候审了,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八条规定 :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严重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但犯罪嫌疑人具有本规定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规定情形的除外。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5
可以。
因为精神病患者是否承担刑事责任存疑。
一般都允许取保候审。

如果有其他问题可以随时留言。深信百度平台专家乐意为你解疑答惑。

郑州市中原区石佛法律服务所李敬民祝福你快乐,健康。追问

能否用专业的法律条例来详细说明呢?

追答

第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七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本法规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十八条 【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力】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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