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地原则又称“属地主义”、“属地主义原则” 。以纳税人 (包括自然人和法人)的收益、所得或一般财产价值来源地或存在地为标准确定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范围的一项原则。
按照这一原则,跨国纳税人凡是在某国领土疆域内产生或存在的收益、所得或一般财产价值,均应按照该国的税法向该国履行纳税义务,而不论此跨国纳税人是否为该国的公民或居民。
领土包括领陆、领水(内水和领海) 、领空及拟制的领土 (如船舶、火车、飞机等) 。按属地原则确定的税收管辖权称为“地域管辖权”或“收入来源地管辖权”。
扩展资料
管理范畴
(1)保障所辖区域内自身及在区域内活动的工作人员、承包商、访客的安全。
(2)通过制定岗位工作和发展计划,确保专业知识技能水平能够满足工作需要。
(3)通过危害识别和风险管理,实现无责任生产事故运行。
(4)通过对员工进行安全技能培训、行为安全评价、安全分析等,实现事故零伤害。
(5)编写、审核签署安全工作许可证和高危作业许可证,确保管辖区域的各种非常规工作按照相关安全标准进行。
(6)对管辖区域的工艺设备进行巡检,发现异常情况,及时进行处理并上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属地原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属地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