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周六因工作上的事情与同事在电话里发生口角,当晚领导让我躲着他不要参加周一晨会,该同事周日及在周一晨会上当着领导和职工的面骂我,本人未参加晨会,当天中午遇到该同事,他看到我就骂我还动手抓我衣领和我纠缠,然后他先动手打我,我还手,使他鼻骨骨折。事后县公安局鉴定为轻微伤,他不服提出重新鉴定,市公安局鉴定为轻伤二级,我想问问对方如果不肯调解,法院最后会不会判我有刑事责任,因为本人事业在编人员,如果负刑事责任工作就没了。所以比较担心。请专业人员帮我分析分析。对方也是单位在编人员,年龄都跟我父亲差不多大了,发生口角后我都躲避他了,还跟我纠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