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新修订的陕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六
<陕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第二十六条 生育两个以内子女的,不实行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夫妻生育两个以内子女的,应当在怀孕后至孩子出生六个月之内,告知双方所在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并在夫妻一方单位、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生育登记,乡(镇)...
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修订)
第一章 总 则第二章 人口发展规划的制定与实施第三章 生育调节第四章 技术服务第五章 奖励与社会保障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七章 附 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民族繁荣与社会进步,根据...
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修订版什么时候开始执行
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于2016年5月26日陕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修订,修订后条例应该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施行。
2016新修订的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二胎产假怎么规定的
2016年5月26日陕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修订,并且颁布实施的《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第四十八条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结婚登记前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在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增加假期十天。职工合法生育子女的,在法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六十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
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文件什么时候下发
经修订的《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于2016年5月26日陕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修订并通过。这个不是文件,而是陕西省的地方性法规。该法规自省人大通过之日起正式施行。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陕西省现阶段人口计生政策有哪些
陕西省卫生计生委关于《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中有关问题具体应用的指导意见《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于2016年5月26日经陕西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修订通过,自公布之日(5月26日)起正式施行。现就《条例》实施中有关问题的具体应用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关于生育政策的相关问题 ...
陕西2016年5月前可以办理双女户
根据2016年5月26日起正式施行的《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的农村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凭《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双女户夫妻的节育证明享受计划生育优惠政策”1.需准备的基本材料: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夫妻双方初婚、初育、未领养、单位\/居委...
陕西省现阶段人口计生政策有哪些
通知要求全省市、县(区、市)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结合《条例》的实施,认真执行和落实相关规定。陕西省卫生计生委关于《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中有关问题具体应用的指导意见《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于2016年5月26日经陕西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修订通过,自公布之日(5月26 日)起...
陕西产妇未休完的产假按新规定可以顺延吗 - 百度宝宝知道
根据陕西省卫计委 《关于<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中有关问题具体应用的指导意见》第二条第3项规定,陕西省女职工合法生育,在2016年5月26日新修订的《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之日之前已经休完产假的,不能享受新规定延长产假待遇;尚未休完产假的,可以享受新规定的延长产假待遇。陕西省...
2016年新的计生政策实施后会取消以前二孩超生罚款吗?
2016年新的计生政策实施后,应该不会取消以前二孩超生罚款 国家卫计委明确表示:修订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施行之日,就是全面两孩政策正式实施之时。在此之前,各地各部门都必须认真执行好现行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维护良好的生育秩序,不得自行其是。这就意味着此前的违法生育子女的行为,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