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尾我全责,交强险以及车险问题!

事故中我付全责。对方无责,保险公司定损对方车辆损失为610。当时由于我的车需要拆解没法定损,要求直接开到4S店去定损(我的车险是当时买车4S店要求必须在他那儿上的保险--安邦),所以修车和保险都是4S店和保险公司一体的。
所以请问大家,我当时垫付给对方的610,当时没扣除400的交强险,请问,对方强险应给我的400,是由保险公司代办揉进我的修车费用里,直接这中间就转到4S店里,我拿不到那400元了。 还是这四百,我自己和无责方可以去对方保险公司去要,能拿到我自己手里,等于是白赚了四百么?
还有,我方保险公司说,如果我不能出具对方强险的复印件,我方保险公司就要扣除100元钱,610-100=510。等于我还要自己承担100元对方车辆损失的钱,这是不是不合理??
OK,俺最重要的问题就是。。。为什么我出具不了对方强险证明,我方保险公司要扣100元的对方车辆损失钱 等于我自己要为他再掏100元 这100元是什么钱啊??

如果是2月1日以后出险 无责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已经不是400元

1、这100元由你的安邦保险公司走交强险无责财产部分赔付给你,而且你不用开两张发票。

2、就是说最后给你修好车的修理费里就含有100元的无责赔偿了,拿不到自己手里。

你的重要问题
3、这是一种简化处理方式,就是说对方不用再跑到自己的公司给你领取100元了,但走这个简化处理其中之一就需要提供对方交强险保单复印件,最基本的目的就是为了证明对方有上交强险。如果提供不了当然就走不了这个简化处理方式,你的保险公司就会扣除应由无责交强承担的100元,让你向对方索赔,而不是让你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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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02-17
整件事情你还没搞清楚,解释起来很复杂。我只告诉你结果:你们不可能赚到400元,手续备齐后你不损失一分钱(交警罚款等不算)。另外,事故发生在什么时候2月1日前?后?之前他要赔你400,之后赔100。
第2个回答  2008-02-20
地图根深蒂固
第3个回答  2008-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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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08-02-26
解释一下啊,保险公司说 如果我不能出具对方强险的复印件,我方保险公司就要扣除100元钱,610-100=510。等于我还要自己承担100元对方车辆损失的钱,这是不是不合理??
这是不对的。你的事情肯定在08年2月1日以前出的,所以对方需要无责赔付你修车费用400元,注意是修车费用,这笔钱是需要开出修车发票的,而且要有你车损失的定损单。还需要有对方交强险保单,驾驶证,行驶本,身份证的复印件,这些是证明你和他出事故的依据,没有这些,你的保险公司是不为你代赔的。他的修车费用原则上说,如果你和他的车都在你上保险的地方修的话,并且三者损失在2000以内,你的车在400以内的话,是不需要你垫付任何钱的,手续也不需要你去找,他们自己会留好的。如果你的车损超过400了,你有商业车损险的话,和刚才的是一样的。如果你只有交强的话,他会预估一下你的损失,然后和你商量,会让你把你的车损超出400的部分自负,其他就没有了。所以你修车的4S店的做法是不正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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