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所有学生每年可以自愿申请生源地(户口所在地区县)在国家开发银行支持的无息助学贷款,本专科生最高可贷8000元/年·生。办理程序:学生和学生家长(任一监护人)同时到区县学生资助中心签订一份贷款协议,交给区县学生资助中心书面资料(即学生身份证复印件、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高校录取通知复印件和经社区、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或就读高中学校盖章的申请表原件),在国家开发银行网络平台注册提交电子申请立即办理成功。其他事项由学生资助中心和国家开发银行负责完成。申请表可在泸州市教育局和各区县教育局网站上下载。已进入高校在读还没有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下一年可继续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2.学生进校后用贷款资料向学校自愿申请国家助学金资助3000-5000元/年·生。
3.从2016年秋季学期开始,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新入学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含高职专科、本科),补助4000元/年·生(学费2000元、生活费2000元),连续资助直到学业结束。学生在四川省资助中心网站上申报,学校审核,省资助中心审批,区县资助中心发放。
4.新生入学资助:录取当年7月开始向户籍所在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教育局)申请,省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500元,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1000元。
5.绿色通道:被录取入学、无法缴纳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报到时向就读高校提出申请,先办理入学手续,再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6.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定,每年9月向就读学校申请。(要求是建档立卡并品学兼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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