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奥林匹克运动会始办于1960年,是由国际奥委会主办的专为残疾人举行的世界大型综合性运动会。它每4年于夏季奥运会后举办一届,迄今已举办过10届。
1960年,在罗马第十七届奥运会结束两周后,来自世界23个国家的400名残疾运动员参加了在罗马举行的第一届残疾人奥运会。从1964年起,国际奥委会决定由举办夏季奥运会的国家承办残疾人奥运会,但举办地点可不在同一城市。直到1988年,国际奥委会才作出新的规定,夏季奥运会和残疾人奥运会必须在同一城市举行。
残疾人奥运会上设立的比赛项目需得到国际残疾人体育协调委员会的承认和国际残疾人奥林匹克委员会的批准。进行比赛时,按照一套预先制定好的分类和分级标准,残疾性质和残疾程度不同的运动员参加不同类别和级别的角逐。
1992年9月3~14日,来自85个国家的3200名运动员参加了在西班牙巴塞罗那举行的第九届残疾人奥运会。这届运动会设立了田径、轮椅篮球、滚木球、自行车、击剑、足球(人制)、门球、举重、柔道、游泳、网球、乒乓球、射箭、射击和排球等15个比赛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