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对哪些被告人可以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

如题所述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十二条 对下列没有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一)盲、聋、哑人;
(二)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
(三)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人。
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十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一)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被告人已经委托辩护人;
(二)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
(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
(四)被告人的行为可能不构成犯罪;
(五)有必要指派律师提供辩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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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1-10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被告人提供辩护的,
第一是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
第二是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
第2个回答  2018-01-10
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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