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快两年了,第一年签定了合同,第二年换领导了,单位不给签定,工资不发,想让我自动走人,我该怎么办

我在机关单位下属公司快两年了,我是被挖到这个单位的,主要做业务,第一年因为有很好的平台,工作很努力,完成了很好的业绩,第二年换领导了,不知道什么原因很针对我,从原来的岗位换到另外的岗位,制定了很不合理的任务政策,导制完不成业绩,从年初到现在没有工资,五险给交了,没有提出让我离职,但有想让我自动离职的想法,该怎么办,求助
如果我不想离开呢,我该怎么办呢,还有我如果仲裁了,对那个领导有什么影响呢,那个领导是处级干部,用人单位会不会拿没有完成业绩为由,不发工资为合理合法,用人单位会合公司制度来说事怎么办呢?

第1个回答  2012-08-09
如果不发工资,可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第2个回答  2012-08-09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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