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养老保险查询可以拨打哈尔滨社保查询电话12333,获取个人账户余额信息;或者持本人身份证明、社保卡到哈尔滨社保经办机构查询账户明细。
哈尔滨养老保险查询提供个人账户查询、缴费基数查询、离退休待遇查询及离退休发放明细查询。企业养老保险网上查询所使用的数据为离线数据,由黑龙江劳动保障信息中心提供,每月中更新一次。如查询数据与经办部门数据不一致,以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为准。
《社会保险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业务经办、统计、调查获取社会保险工作所需的数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如实提供。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为用人单位建立档案,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缴费等社会保险数据,妥善保管登记、申报的原始凭证和支付结算的会计凭证。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和用人单位为其缴费,以及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等个人权益记录,定期将个人权益记录单免费寄送本人。
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以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扩展资料:
《哈尔滨市城镇企业职工和个体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企业应当按照上一年度本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的22%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企业缴费工资总额低于职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以职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作为企业缴费工资基数。企业职工应当按照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8%,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职工本人月缴费工资高于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以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作为缴费工资基数,超过部分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本人月缴费工资低于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工资基数。
第十二条规定,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和其他个体业者应当按照上一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应当按照上一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个体工商户应当为其雇工按照上一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2%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个体劳动者以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确有困难的,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后,可以按照不低于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会保险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