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留学籍,正式获得学籍的学生因故中断学习但又不符合休学条件,经学校批准后所保留的学习资格。学生要求休学,必须由本人书面申请(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等),所在学院提出意见,报教务处审批。
可以回学校:以一年为限,期满可向学校申请复学。保留学籍因学生不在校学习,所以不需要交学费。
只是在此期间不享受在校生和休学待遇,也不得报考其他学校。保留入学资格并不是对新生的一种处分,而是党和国家对青年学生爱护、关怀的一种具体政策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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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学的注意事项:
1、休学原则上在每学期开学后第一周内办理,休学以一年为期。
2、学生因病或因事确需休学,须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相关证明。因病者需出示三级甲等医院(一般县级以上医院都属于三甲医院)诊断证明书,无诊断证明书或无盖章者无效;
3、学生将休学材料交至班主任,辅导员核实情况,签字表明同意与否;
4、如因病休学,学生需将材料交至校卫生科,卫生科对学生病情进行核实;
5、具体因地域校方不同而另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学籍状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