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5年8月,苏、美、英、法四国在伦敦签订《欧洲国际军事法庭宪章》,成立了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旨在审判德国的主要战犯。10月18日,法庭在柏林接受了对包括H.戈林、R.赫斯在内的24名被告的起诉,并在纽伦堡进行了历时一年的审判。法庭由4名法官和各1名助理组成,分别来自英国、法国、美国和苏联,其中庭长由英国的G.劳伦斯爵士担任。法庭的运作遵循严格的回避制度,法官和助理不得因个人原因申请退出,且在审判过程中必须保持法定人数。判决决定需过半数法官同意,且定罪和刑罚需至少有三人投票支持。
侦查与起诉委员会由各国检察官组成,其中美国、英国、法国和苏联的首席检察官在纽伦堡审判中扮演了重要角色。法庭审判程序遵循英美法系,包括起诉书宣读、被告自辩、证人讯问、证据采纳和陈述意见等步骤。为确保审判效率,法庭不受技术性证据规则限制,可以采用简便快速的程序。
纽伦堡审判后,各国在各自占领区继续对战犯进行审判,其中美国在纽伦堡进行了12次德国主要战犯的审判,这是对二战期间严重战争罪行的法律追责和历史记忆。
国家在军队中的审判机关。与“军事法院”同义。有些国家的"军事法院"就称"军事法庭"。
国际军事法庭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
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全称为欧洲国际军事法庭,成立于1945年8月8日。法庭的成立基于苏联、美国、英国、法国在伦敦签订的《关于控诉和惩处欧洲轴心国主要战犯的协定》及其附件《欧洲国际军事法庭宪章》。根据宪章规定,法庭有权审判和处罚德国主要战犯及犯罪组织,涉及违反和平罪、战争罪和违反人道罪。法庭由4名...
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法庭审判
1945年10月18日,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首次开庭,对在柏林的24名被告进行审判。这些被告随后被移至德国纽伦堡,历经216次开庭,于1946年10月1日结束。其中,H.戈林、M.博尔曼等12人被判绞刑,其中戈林在行刑前自杀,博尔曼缺席审判。W.冯克、R.赫斯等3人被判无期徒刑,其余被告分别被判10至20年徒刑或...
国际军事法庭国际军事法庭的任务和目的
国际军事法庭的任务和目的是为了追究二战期间在德、日法西斯政府中策划、准备、发动或执行侵略战争负有最高或主要责任的人物的刑事责任。这些法庭,包括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和远东国际军事法庭,通过正式的国际法律程序,对主要战犯进行审讯和判决。这些法庭的规模空前浩大,被认为是在人类历史上的一项创举。虽然...
纽伦堡审判介绍
1、欧洲国际军事法庭(又称纽伦堡审判 英语:Nuremberg Trials,德语:Nürnberger Prozesse)指的是1945年11月21日至1946年10月1日间,由第二次世界大战战胜国对欧洲轴心国的军事、政治和经济领袖进行数十次军事审判。2、由于审判主要在德国纽伦堡进行,故总称为纽伦堡审判。在这场审判中的被告共计22名,...
军事法庭纽伦堡
1945年8月,苏、美、英、法四国在伦敦签订《欧洲国际军事法庭宪章》,成立了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旨在审判德国的主要战犯。10月18日,法庭在柏林接受了对包括H.戈林、R.赫斯在内的24名被告的起诉,并在纽伦堡进行了历时一年的审判。法庭由4名法官和各1名助理组成,分别来自英国、法国、美国和苏联,...
战争犯罪纽伦堡原则决议
1946年12月11日,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正式确认了《欧洲国际军事法庭宪章》中的原则。1950年,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在此基础上,编纂出一组核心原则,即“纽伦堡原则”。这些原则包括:任何犯下违反国际法行为的人必须承担个人责任,接受相应的惩罚。不能以违反本国国内法为由免除国际法的责任。被告的官职...
国际军事法庭还存在吗
国际军事法庭已经不存在了。国际军事法庭是受权审判和惩处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德国和日本主要战犯的两个临时性国际司法机构,即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和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根据《欧洲国际军事法庭宪章》的规定,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有权审判和处罚一切犯有违反和平罪、战争罪和违反人道罪的德国主要战犯及犯罪组织。根据...
纽伦堡审判罪行条款
在战后纽伦堡,美国军事法庭对曾在纳粹德国核心机构中担任要职的177名被告进行了系列后续审判,共分为12个案件,以下是其中的部分内容:首先,医生审判针对的是在集中营中实施医学实验的医生;米尔希审判则聚焦于元帅E·米尔希的罪行。接着,法官审判关注的是利用法律迫害犹太人和反对纳粹的司法官员;波尔审判...
“国际法庭”坐落在哪个国家?...
历史上,针对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的战犯,设立了两个国际军事法庭:一是位于德国纽伦堡的国际军事法庭,二是位于日本横滨的远东国际军事法庭。这两个法庭在完成了它们的历史使命后,均已解散。目前存在的主要国际法院包括:1. 海牙国际法院,正式名称为国际法院(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位于荷兰海牙...
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有分庭吗
有。国际军事法庭是受权审判和惩处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德国和日本主要战犯的两个临时性国际司法机构,有分庭,是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国际军事法庭一般为由战胜国法官组成,审判在战争期间犯下严重战争罪行的军官,或助其罪行的共犯人民的特种军事审判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