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现代汉语拼音方案》源于近代以来在中国开展了拉丁化新文字运动,中国的拉丁化新文字是20年代末30年代初在苏联创制的,其目的是在苏联远东的10万华工中扫除文盲,今后在条件成熟时,用拉丁化新文字代替汉字,以解决中国大多数人的识字问题。当时的苏联政府把在苏联远东地区的华工中扫除文盲也列为苏联本国的工作任务,于是,在苏联的中国共产党员
瞿秋白、吴玉章、林伯渠、萧三等人与苏联汉学家龙果夫、郭质生合作,研究并创制拉丁化新文字。瞿秋白写成《中国拉丁式字母草案》,于1929年由
莫斯科中国劳动者共产主义大学出版社出版,1930年,瞿秋白又出版了《中国拉丁化字母》一书,引起很大反响。
1931年5月,苏联各民族新文字
中央委员会科学会议主席团对中国拉丁化字母的方案进行了审定,并批准了这个方案。1931年9月26日在苏联海参威召开的中国文字拉丁化第一次代表大会上,又通过了书面方案《中国汉字拉丁化的原则和规则》。拉丁化新文字方案通过后,首先在华工中推行,出版书籍47种,刊印10多万册,许多华工学会了新文字,可以用新文字读书写信。
1933年,拉丁化新文字介绍到国内。1934年8月,上海成立了“中文拉丁化研究会”,出版介绍拉丁化新文字的书籍。接着,在北方和南方的一些大城市都先后成立了拉丁化新文字团体,甚至在海外华人中也成立了这样的拉丁化新文字团体,据统计,从1934年到1955年二十一年中,拉丁化新文字团体总共有300多个。
拉丁化新文字的传播还得到了文化教育界人士的热情赞助。1935年12月,
蔡元培、鲁迅、
郭沫若、茅盾、陈望道、陶行知等688位知名人士,共同发表文章《我们对于推行新文字的意见》,其中说:“我们觉得这种新文字值得向全国介绍。我们深望大家一齐来研究它,推行它,使它成为推进大众文化和民族解放运动的重要工具”。这是拉丁化新文字运动的一份革命宣言。
毛泽东对于当时新文字运动给以极大的赞赏。毛泽东对于新文字运动是积极支持的。他在1940年1月发表的
《新民主主义论》中说:“文字必须在一定条件下加以改革,言语必须接近民众”。1941年1月,陕甘宁边区政府成立“新文字工作委员会”,正式宣布新文字与汉字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同年,在延安出版的 《Sin WenziBao》(《新文字报》)第一期上,发表了毛泽东的题字:“切实推行,愈广愈好”;
朱德也题了字:“大家把实用的新文字推行到全国去”。
拉丁化新文字运动一直延续到1958年《汉语拼音方案》公布时为止,历时近30年。它对中国的文字改革事业,对制定和推广《汉语拼音方案》,都有着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现代汉语拼音方案》的出笼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就马上着手研制拼音方案。1949年10月成立了民间团体“中国文字改革协会”,协会设立“拼音方案研究委员会”,讨论拼音方案采用什么字母的问题。
在1951年,毛泽东就指出:“文字必须改革,必须走世界文字共同的拼音方向”。但是,究竟采用什么形式的拼音方案,他本人也是经过了反复斟酌的。毛泽东到苏联访问时,他曾经问
斯大林,中国的文字改革应当怎么办;斯大林说,中国是一个大国,可以有自己的字母。毛泽东回到北京之后,指示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制订民族形式的拼音方案。同时,上海的新文字研究会停止推广北方拉丁化新文字,等待新方案的产生。
1955年10月15日,全国文字改革会议在北京举行。这次会议上印发给代表们六种拼音方案的草案,有四种是汉字笔画式的,一种是
拉丁字母式的,一种是斯拉夫字母式的。会议之后,当时的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主任吴玉章向毛泽东报告,他说,民族形式方案搞了三年,难以得到大家都满意的设计,不如采用拉丁字母。毛泽东同意采用拉丁字母,并在中央开会通过。
1956年1月20日,毛泽东在知识分子问题会议上,发表了赞成拉丁字母的讲话。他说,“关于文字改革的意见,我很赞成。在将来采用拉丁字母,你们赞成不赞成呀?我看,在广大群众里头,问题不大;在知识分子里头,有些问题。中国怎么能用外国字母呢?但是,看起来还是采用这种外国字母比较好。因为这种字母很少,只有二十几个,向一面写,简单明了。我们汉字在这方面实在比不上。比不上就比不上,不要以为汉字那么好。有几位教授跟我说,汉字是‘世界万国’最好的一种文字,改革不得。假使拉丁字母是中国人发明的,大概就没有问题了。问题就出在外国人发明,中国人学习。”(转引自郑林曦
《论语说文》)。
在中国制定拼音方案的时候,苏联已经不再搞拉丁化,改为搞斯拉夫化,把所有的拉丁化民族文字一律改成了斯拉夫字母。蒙古人民共和国也把蒙古字母改成了斯拉夫字母。50年代,中国向苏联一边倒,有人主张采用斯拉夫字母,跟苏联在文字上结盟。苏联派到中国的语言学家谢尔久琴柯也提出使用斯拉夫字母的建议。据说,苏联的一位副总理来中国访问时,曾经向
陈毅副总理说,希望中苏两国都采用相同的字母。陈毅副总理回答说,中国文化必须跟东亚和
东南亚联系,东亚和东南亚都习惯用拉丁字母。这样,中国才没有采用斯拉夫字母。
1955年10月,国务院成立“汉语拼音方案审定委员会”,经过一年的工作,于1957年10月提出《修正草案》,11月1日由国务院全体会议第60次会议作为新的《汉语拼音方案(草案)》通过,提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1958年2月11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正式批准《汉语拼音方案》。1958年秋季开始,《汉语拼音方案》作为小学生必修的课程进入全国小学的课堂。
1977年,联合国地名标准化会议决定采用《汉语拼音方案》作为拼写中国地名的国际标准。1978年9月,国务院转发了《关于改用汉语拼音方案作为我国人名地名罗马字母拼写法的统一规范的报告》。1982年8月1日,
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文献工作技术委员会决议采用汉语拼音作为世界文献工作中拼写中国专有词语的国际标准,标准号:ISO7098-1982。《汉语拼音方案》已经从中国标准发展成为国际标准。
未来的改革方向是汉字拼音化
1951年,毛泽东曾经指示:“文字要在一定的条件下加以改革,要走世界文字共同的拼音化方向”。在我国的学者中,还有一些公开主张“双文制”(digraphia)的人,例如,周有光就主张实行“two-script system”(文字双轨制),冯志伟提出首先在计算机通信中实行“文字双轨制”,认为文字书写方式的改革应该先从信息科学做起来。 政府对于这些持不同意见的学者并不干涉他们提出自己的意见和继续进行科学研究的自由。国家一级学会中国语文现代化学会受到国家教育部的大力支持,该学会的宗旨之一就是倡导和研究“拼音化”问题。我国政府这样宽松的政策,为“双文制”的研究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关于双文制的想法,早在清朝末年的汉语拼音运动中就产生了,后来有许多、著名的学者都关心这个问题。郭沫若曾经说过:“我们可以预想到必然还有一段相当长的时期,让汉字和新造的拼音文字平行使用,在新文字的逐渐推广中而让汉字在大多数人民的日用中逐渐归于隐退,汉字的归于隐退,是不是就完全废弃了呢?并不是!将来,永远的将来,都会有一部分学者来认真研究汉字,认识汉字,也就跟我们今天有一部分学者在认真研究
甲骨文和金文一样。”
茅盾说得更明白,他说:“我希望,至少我们的孙儿孙女这一代能够两条腿走路,既能用汉字写,也能用拼音字母写,听报告作笔记,用拼音字母写,会比汉字写得快。如果可能,还能用上拼音字母的打字机。这样该是多么幸福呢!我并不幻想,在不远的将来,就可以废除汉字(方块字);然而即使在百年之内或在百年之后还要用汉字,让我们的子孙的一代能用‘两条腿走路’又有什么不好呢?”
郭沫若和茅盾生活的那个时代,计算机还没有普及,他们大约也没有使用过微型计算机,更没有可能通过计算机去访问互联网的网络、在网络上自由地漫游,但是,他们当时就已经慧眼独具地看到了双文制的好处,如果他们今天还健在,一定会举双手双脚赞成在计算机通信中首先实行双文制的建议。
在《汉语拼音方案》公布**周年的日子里,我们应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一章第十八条规定,学好汉语拼音,用好汉语拼音,让汉语拼音在信息时代发挥更大的作用。
汉语拼音化进程急刹车
80年代中期,为了适应新时期语言文字工作的新形势,我国在拼音化的政策上做了调整。
1986年1月,当时的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主任刘导生在全国语言文字工作会议上的报告《新时期的语言文字工作》中指出:“关于推行《汉语拼音方案》。应该强调,《汉语拼音方案》是国家指定公布的法定标准。它的制定是历史经验的总结,公布之后已经在国内外广泛应用。《汉语拼音方案》有深厚的历史基础和群众基础,是一个科学实用的方案,我们应当努力推行,而不应当另起炉灶;要想用其它方案来取代,事实上难于办到。继续推行《汉语拼音方案》,是社会和科技发展的客观需要。今后要继续加强拼音教学,逐步扩大《汉语拼音方案》的应用范围,并研究、解决使用中的实际问题,如汉语拼音的同音字和同音词的区分,汉语拼音正词法的标准,汉语拼音技术应用中的标调法等。”
刘导生的报告完全没有提毛泽东指示的“拼音化方向”,只是谈到扩大拼音方案的应用范围。这意味着,我国政府放弃了毛泽东提出的“拼音化方向”的政策,汉语拼音不再被看作文字,而只是被看作是一种辅助汉字的工具。
(2)汉语拼音的发明是专家与广大群众广泛讨论的结果,它不是某一个人的发明创造,体现了一个集体智慧。汉语拼音方案的制订经过一九四九年十月,中国文字改革协会在北京一经成立,便立即着手进行汉语拼音方案的研究。从此时起到一九五八年方案正式公布,其间围绕方案的功用、方案制定的原则及其一些细节问题展开过一系列的讨论,经过反复论证,几易设计方案,广大语文工作者和各个有关部门为此付出了大量的辛勤劳动,经历了一个极其认真而严肃的探索过程。一、《汉语拼音方案》的制定经过(一)研讨阶段。1.汉字笔画式方案的探讨。一九四九年末,长期致力于文字改革的活动家们就开始酝酿制定一个统一的拼音方案。一九五二年二月,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成立后,制定拼音方案的工作正式排上日程。在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内,设立了拼音方案组,成员有韦悫、马叙伦、吴玉章、胡乔木、罗常培、黎锦熙、丁西林、陆志韦、魏建功、陈家康、吴晓铃、林汉达十二人。在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成立大会上,马叙伦传达了毛泽东主席的指示。于是会上决议制定民族形式的拼音文字方案。然而对民族形式的理解,当时尚未形成统一认识。一九五二年三月,拼音方案组召开第一次会议,讨论什么是民族形式。经过争论,大多数人认为所谓民族形式,主要是指文字如何确切地表现本民族的语言。新方案应以汉语为基础,并照顾到少数民族语言。对于字母形式,多数人倾向于力求美观、容易辨认,便于从左至右书写,不受汉字束缚。具体意见有三种:黎锦熙主张就注音字母略加修改;丁西林、陈家康等主张新创一种字母;吴玉章、韦泰、林汉达等主张打破界限,不限于注音字母,可采用现行汉字和一部分外文字母。此后拼音方案组多次召开会议,讨论了制定拼音字母的几个原则问题,如:在拼音字母民族化的原则下,是否就注音字母略作必要修改;拼音字母是否要音素化,这种音素化又如何实现;是否标调,标在什么地方等。同时开始了设计方案的工作。一九五二年八月,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召开第二次全体委员会议。马叙伦传达了毛主席关于拼音方案的新意见。十月,拼音方案组提出一套汉字笔画式的汉语拼音字母表,其中声母24个,韵母37个。一九五三年初,毛主席审阅了拼音方案组拟定的汉语拼音字母表。他认为这套拼音字母在拼音的方法上虽然简单了,但笔画还是太繁,有些比注音字母更难写。拼音文字不必搞成复杂的方块形式,那样的体势不便于书写,尤其不便于连写。汉字就是因为笔画方向乱,所以产生了草肃。草书就是打破方块体势的。拼音文字无论如何要简单,要利用原有汉字的简单笔画和草体,笔势基本上尽量向着一个方向(一边倒),不要复杂,方案要多征求意见,必须真正做到简单容易,才能推行。①根据毛主席的指示,拼音方案组开会决定分人、分组进行拼音字母方案的拟定,在十月一日以前拟出一个或更多的草案,进行筛选。在会上,委员们对于民族形式的见解仍然存在分歧:一种意见认为,凡是用一套字母能把汉语的特点拼写出来的,就是民族形式;另一种意见认为应该根据汉字的笔画,字母形式必须接近汉字,方可称为民族形式。会上还对方案要求音素化还是音节化进行了讨论。经过两个月的努力,吴玉章、丁西林、韦悫、林汉达及秘书处各拟出一个拼音字母方案。六月,拼音方案组召开第八次会议对五个方案进行审议,决定以吴玉章的方案为基础,深入研究。在十月召开的第九次会议上,拼音方案组基本上同意吴玉章方案的音素化三拼制原则,并提出修改意见,由吴玉章根据讨论意见对其方案作进一步修订。同时还决定再拟一个双拼方案,以便同三拼方案比较并作出最后选定。一九五四年上半年,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将吴玉章修订后的方案印发有关部门,征求意见。一九五四年七月十五日,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召开第四次全体委员会议时,拼音方案组提出了五个民族形式的拼音方案草案。其中四个是双拼制的,一个是三拼制的,供会议讨论。会议上决定由各委员于会后分别研究,再行开会讨论。但会后始终确定不出一个令人满意的方案,因为这些“方案草案”所需要的字母都在40-60个之间。在学习上使用上都很不方便。新构造出来的汉字笔画式字母,与汉字有一定的差别,群众也不是那么容易接受。借助草书后,虽相应地便于横写、连写了,可是却难以做到简明易认。尤其是拼写出来的文字不能保持方块汉字的特点,也就失去了所谓“民族形式”的意义。从一九五二年初到一九五四年底,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主持试制民族形式即汉字笔画式拼音文字方案的工作,一直没能取得圆满的结果。人们在实践中逐渐感到:通过采用汉字笔画拼音字母来显示民族性的作法是不甚理想的,很难符合现代社会发展的需要。1954年12月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成立后,1955年2月成立拼音方案委员会,由吴玉章、胡愈之为正副主任,委员有:韦悫、丁西林、林汉达、罗常培、陆志韦、黎锦熙、王力、倪海曙、叶籁士、周有光。2.群众提出的各种拼音方案的探讨。在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着手研制汉语拼音方案的同时,社会上不少热心文字改革的人也在潜心探索研究,试图通过自己的努力,拟制出一套更完善的汉语拼音方案。到一九五五年为止,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及其前身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共收|到各界633人提交的汉语拼音方案655种。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从655种方案中选择了264种,编印成《各地人士寄来汉语拼音文字方案汇编》两册,作为制定汉语拼音;方案的重要参考资料。因此可以说进行拟定汉语拼音方案的并非仅仅一个国家机关的研制小组,而是全国各界广大文字改革热心者都参与了方案制定工作。一九五三年十一月号《中国语文》上发表了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秘书处署名的《各地寄来拼音方案整理报告》。报告将所收集的各种方案依字母形式划分为七类:(1)来自汉字的:这又可以分为两类,一类采用汉字偏旁或者笔画少的汉字:一类采用汉字基本笔画。(2)采用外文字母的:主要采用拉丁字母,大多数兼借用斯拉夫字母,也有夹杂注音字母和汉字笔画的,以及修改拉丁字母或者把汉字或注音字母变得像拉丁字母或斯拉夫字母的。(3)注音字母:其中有些是把注音字母加以草化的。(4)速记式的:用速记符号作字母。(5)方位字母:由字母的位置决定它的音值,比方AA A可以是ㄣ∣ㄢ。(6)数码式的:用阿拉伯数字代字母,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写作“429-321 607-317 129-324-124”。(7)图案式的:用几种基本线条构造字母。从音节结构看,又可分为四种主要方式:(1)音素化的:即以音素为单位。(2)半音素化的:仿照注音字母(三拼制)。(3)双拼的:这一类又分为两种,一种是声介合母;一种是介韵合母。(4)音节字母:用一个字母代表一个音节。这些方案从各个不同的角度考虑问题,各有独特的见地,对汉语拼音文字究竟应当造成什么样子这个问题,可以说是摸到了各个角落,对拼音方案的最后成型,实际上是进行了全面探索和试验,做了最广泛的比较、筛选。在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拼音方案组对民族形式问题进行讨论的同时,社会上也在就汉语拼音方案究竟采用什么字母形式,“国际化”的,还是“民族形式”的问题展开着争论,很多直接从事文字改革的工作者都加入了这一讨论。有一部分人认为:民族形式就是要根据汉字形式创造的、与汉字有一定联系的拼音字母。并指出人们在感情上更容易接受这种形式的字母,因而可望在群众中迅速推广。但是绝大部分人主张采用拉丁字母作汉语拼音字母。他们认为民族形式主要表现在语言上,文字形式是另一回事。改革文字并非改革语言,如果新的书写符号体系能更好地服务于汉语,那只会巩固民族形式,而无损于民族形式。在这方面周有光写有《什么是民族形式》的文章,他认为,广义的文字民族形式包括符号形式和语言形式两方面。语言形式是民族的主要特征乏一,它比较不容易变化,变化起来也是一点一滴地渐进的。符号形式则不同,它比较容易改变,有时可在短时间内全盘变更。民族形式的形成,往往经过一个习惯培养时期。所谓约定俗成,就是习惯的培养。经过培养,胡琴可以变为国乐,旗袍可以变为汉服,外来字母可以变为民族字母。形成以后,民族形式就进入固定时期。这时候,人们便把民族形式视为“不可移易”的东西。可是或暂或久以后,旧形式变成不合时宜,同时新的形式又培养成熟了,于是民族形式就发生改变。周有光认为永久性的民族形式是不存在的。他指出,历史上比较重要的文字,都有或广或狭的国际流传。国际流传使原来一个民族独用的文字符号成为若干民族公用的文字符号,这样就产生了文字符号的国际形式。文字(符号)的民族形式和国际形式是相生相存、相互转化的。民族文字(符号)经过国际流传,成为国际文字(符号),国际文字(符号)适应民族语言特点,又成为民族文字(符号)。现代各国的民族字母,除了少数例外,都是适应了自己语言特点的国际形式字母。几种国际形式字母中,尤其以拉丁字母最为通用。拼音字母的可贵,不在它的珍奇,而在它的实用;不在它有独特的传统形式,而在它有便于文化交流的共同形式。汉字形式不适合于现代字母的要求,任意创造又不能算是传统形式,今天世界上最通用的拉丁字母,是三千年来几十个民族逐步在实用中共同改进的国际集体创作,我们与其另起炉灶,不如采用它。当时还有一部分人主张仿照汉字中形声字的构造模式,设计一种意符(形旁)加拼音的“拼音形声字”。围绕这个问题也展开过讨论。参加讨论的大多数人认为意符(形旁)是无力为纷繁复杂的世间万物归类标意的,特别是文字在实际应用中时常突破意符的规范,所以难以达到预期的效果。大量来自民间的拼音方案和社会上有关拼音文字的讨论,对汉语拼音方案的研制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3.全国文字改革会议讨论文改会提出的各种拼音方案。在一九五五年十月召开的全国文字改革会议上,中国文改会秘书长叶籁士汇报了几年来研制汉语拼音方案的工作情况,同时提出六种汉语拼音方案的初稿,征求到会代表的意见。此时提出的方案已经不单是汉字笔画式方案了,而是在汉字笔画式方案之外,还有一种斯拉夫字母式方案和一种拉丁字母式方案。当时提交会议讨论的拉丁字母式方案称为《汉语拼音文字(拉丁字母式)草案初稿》,在此之前所制定的所有拼音方案,都是作为拼音文字的方案来研制的。“初稿”内容包括:(1)字母;(2)声调; (3)发明拼音总的来说是为了更好的学习汉语,统一发音标准。
我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各地的风俗都不一样,语言也多种多样。为了方便交流,统一学习汉语,考虑到可能出现各式各样版本的汉语,发明拼音去规范学习。这样才能真正消除交流的障碍。 发明拼音主要是为了解决启蒙教育识字部分存在无标准发音、教育过程必须口口相传的制约条件。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