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男方去世后,女方不想与男方子女分割该房产,也就是说让该房产完全归属女方所有,不论任何情况下都无人可以干涉,应该怎么办?做公证可以么?哪类型的公证?
如果男方去世后,女方不想与男方子女分割该房产,也就是让说该房产完全属于女方所有,不论什么情况,他人都无权干涉该房产的任何事宜,应该怎么办?做公证可以么?哪类型的公证?
追答公证需要双方当事人自愿。女方不愿意,是不能做公证的。
配偶和子女都是第一顺位继承人,子女在男方去世后是可以继承的。但是在实务中,如果只有一套房子,一般来说会先让配偶住。除非男方子女一定要提起继承诉讼,那么可以让女方将房子折价出一部分属于子女的财产进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