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问题:小孩三岁多,一直由男方家人抚养,女方上诉要求抚养,并给予1500元抚养费,这合理吗?

男方与女方是经人介绍结合的,没有感情基础,结婚后,一直分居两地,感情更是淡薄,生有一小孩,现在无法继续一起生活,因女方有大三阳,自小孩出生起从未母乳育过,小孩出生6个内一起由男方母亲,一起睡觉,一直由男方母亲照顾,6个后,女方干脆直接把小孩扔给男方家人抚育,自己跑外地去,因私下协议女方给育抚养费,由男方抚养小孩,没能成功,一直没能离的成,现在女方突然要提出离婚,而且要抚养小孩,并且要求男方给予1500元抚养费,这合理吗,上法院去,对哪方有利,男方要求要小孩,要如何做才能不让女方在离婚以后,不再更改小孩抚养权

没有什么可以保证你百分之百得到抚养权。
你只能从以下几方面让法官认为你更适合抚育小孩:
1、男方能够更稳定的提供给孩子健康的成长环境,如男方有稳定的工作等。
2、女方有不适宜带小孩的病症。
3、女方常年在外漂泊,不能提供给孩子稳定的生活。
4、孩子一直跟随男方的父母生活,和爷爷奶奶的感情非常好。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2-08-18
你可以主张抚养孩子,但是孩子比较小的话可能会判给母亲。另外,即使判给了你,也不能保证女方以后不会提起诉讼要求变更孩子的监护人。建议你请律师代理你的案件。可以与我们律师团队联系帮你代理案件。
第2个回答  2012-08-18
对男方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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